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护理专业自建校以来一直是学院最具代表性,最具规模的专业,在近60年的办学历史中积累了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2004年被省教育厅评为省级高职高专示范专业;2007年护理实训基地被省卫生厅评为为省级实训基地;同年又被省卫生厅确定为青海省护理实践技能培训基地。护理专业具有技术力量雄厚,设施先进,有良好影响的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作为临床实习基地,包括青海省人民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青海红十字人民医院、青海省中医院、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在内的两所附属医院(非直属)和33家二甲以上医院。
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解剖学基础、生理学基础、病理学基础、病原生物与免疫学基础、药物应用护理、护理学基础、健康评估、护理礼仪、人际沟通、内科护理、外科护理、、社区护理学、老年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心理与精神护理、护理专业技术实训、急救护理技术、社区护理、老年护理、重症监护技术、医学伦理学、心理学、病因学、药物治疗学、诊断学基础、护理学基础、急重症护理、内外科护理学、妇儿科护理学、精神护理学、伦理学、心理学、护理学等。
招生要求1.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2.各招生专业男女性别不限。
3.各招生专业无科目加试和口试要求。
4.护理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5.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考生档案中高考招生体检表记载的信息为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录取。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入学资格。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一)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在招生录取之前对考生不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各招生学校在新生报到后自行组织。
(二)招生学校因专业要求,在录取之前确需对考生进行身体检查的,由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体检。
培养目标护理专业现有在校生人数1900余人,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形成了以大专教育为主体,以中专教育和在职培训为两翼的办学格局。确立了培养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人文社会科学、医学、预防医学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护理学的基本理论和较强的护理技术应用能力的,能在护理领域从事临床护理、社区护理、康复护理、护理管理及护理教育工作的高等护理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护理专业有一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29人,其中在读博士生1人,研究生6人,教授2名,副教授10名,“双师型”教师20人,均毕业于医学本科院校,有稳定的校外兼职教师13人。
就业方向护理专业随着我国向老龄化社会转变,将来从事老人医学的人才将走俏,保健医师、家庭护士也将成为热门人才。另外,专门为个人服务的护理人员的需求量也将增大。护理专业实训基地作为省级实训基地,近年来受到了中央财政支持,省教育厅、卫生厅及学院也予以了大力投入。现有基础护理实训室、临床护理实训室、急救护理实训室(ICU)、计算机多媒体示教室等设备较齐全、功能较完善的校内护理实训基地,总建筑面积约1041.37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300余万元,具有较完备的实践教学功能和基本的科研功能,学生在校内能完成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分流程的实践操作,增强学生的岗位职业动手能力。
护理专业小知识火灾时的紧急处理:
1.遇有火灾,第一是大声呼救或立即给“119”打电话报警。
2.报警时,要报清火灾户主的姓名,区、街、苍、门牌号数以及邻近重要标记。派人在苍口等引消防队,以免耽误时间。
3.如在火焰中,头部最好用湿棉被(不用化纤的)包住,露出眼逃生。
4.身上的衣服被烧着时,用水冲、湿被捂住,或就地打滚,以达到灭身上之火的目的。绝对不能带火逃跑,这样会使火越着越大,增加伤害。
5.遇有浓烟滚滚时的火灾时,把毛巾打温紧按住嘴和鼻子上,防讥温、烟呛和窒息。
6.浓烟常在离地面30多厘米处四散。逃生时身体要低于姿势,最好爬出浓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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