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专业面向山东省高中毕业生招生,修业年限为三年,2011年开始招生,招生计划30人,计划发展规模为400人左右。本专业立足济南、服务全省。目前,音乐教育专业有专任教师59人,其中高级讲师19人,占32.2%;讲师18人,占30.5%;具有硕士学位8人,占13.6%;在读硕士7人,占11.9%。专任教师中有1人获曾宪梓教育基金“全国中等师范学校优秀教师奖”,市教学能手1人。2006年至今,立项或完成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2项;发表论文6篇;主编或参编教材、著作8部,其中教育部“十一五”规划教材1部。
基础乐理、声乐、形体与舞蹈、钢琴与伴奏、合唱与指挥、儿童音乐创作与编配、和声基础、中外音乐史与音乐欣赏、合唱指挥、歌曲写作、曲式分析、艺术概论、舞台表演、舞蹈、教育学、音乐赏析、电脑音乐、音乐创作等;主要教育课程包括小学心理学、小学教育学概论、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音乐教学论、小学班主任工作概论等;主要实践课程包括职业技能训练、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毕业创作等,占全学程总学时数的42.02%。
1.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2.我校无单科成绩要求。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3.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校官方网站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查询。
4.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的考生,不得有影响声乐、舞蹈、键盘学习的生理障碍。
培养目标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素质全面的小学音乐教师。经过培养,使学生具有优良的教师职业道德、较高音乐素养和综合素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对艺术教育发展提出的新需求,掌握音乐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有音乐表演的技能、技艺和较强的综合艺术能力,能胜任小学音乐教学工作,并具备组织相关课外活动和竞赛工作的能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具有较好音乐素养和教学能力的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音乐教育专业通过本专业的学习,能适应教师专业化的发展要求,系统掌握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与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以及进行教学研究的能力,又能够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新课程改革以后的教育教学工作。对音乐表演基本理论和表演、教学基本技能及艺术实践知识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各地市县行政、企、事业单位文化局、文化站、基层厂矿企业工会及相关部门、机构的管理者、辅导员以及文艺演出、比赛等活动的组织者。
音乐教育专业小知识学生进校后声乐课前两年为必修课。在教学中不仅运用世界公认的最科学、最先进的意大利美声唱法,同时运用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唱法因材施教,使学生在短短的两年中广泛涉猎了解各种民族风格、各个时期的中外声乐作品,包括中国近代、当代、现代广泛流传的优秀古曲、民歌、改编曲以及创作歌曲。外国古典时期、浪漫时期经典的艺术歌曲和歌剧选曲。
为了配合当前社会文化潮流,要求声乐教学要不断改革创新,紧跟时代步伐,这需要我们声乐教学范围不断扩大,声乐教研室现已增设了通俗唱法的教学,以及欧美音乐剧的欣赏,这无疑是令许多热衷于流行歌曲学生感到欣喜的。培养的许多学生已在社会各种比赛中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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