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四川警察学院专升本考试安排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四川警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四川警察学院专升本考试安排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专升本院校有哪些
四川专升本院校。
1、四川师范大学。
2、西华大学。
3、西华师范大学。
4、成都中医药大学。
5、西南医科大学。
6、四川轻化工大学。
7、成都大学。
8、西南科技大学。
9、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10、成都理工大学。
11、成都师范学院。
12、西昌学院。
13、四川旅游学院。
14、四川文理学院。
15、绵阳师范学院。
16、攀枝花学院。
17、川北医学院
。18、四川音乐学院。
19、四川警察学院。
20、阿坝师范学院。
21、宜宾学院。
22、成都医学院。
23、成都文理学院。
24、内江师范学院。
25、乐山师范学院。
26、四川民族学院。
27、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警校专升本有哪些学校
1:可以专升本的警校山东
德阳警校专升本可以升的学校有:四川警察学院、泸州警校、本校的专升本。德阳警校,全称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专升本可以选择警校。警校的报考条件: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从事公安保卫工作,毕业分配能服从组织安排。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政审条件。
山东警察学院,是可以专升本的,但是不管分配。山东警察学院位于山东省省会——济南市,前身为山东省警官学校,创建于1946年,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创建的第一所警察学校。
能。
山西警察学院不能专升本。山西警察学院,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可以专升本。但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升本科警校的本科。只能升普通高校的本科。因为本省的浙江警察学院没有普通专业。不招专升本学生。而其他省的本科警校也不从浙江招生。所以只能报考本省的普通高校本科。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如果是专升本可以去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直属的全日制公安类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可以。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司法类学校,公安类或者司法警察类专升本都可以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是司法部直属的唯一一所普通高等院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保定市。
是可以参加专升本的,不过需要大三时候报考。学院简介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的前身是黑龙江大学警官学院,后经独立,由黑龙江省政法干部学校和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合并而成。1946年建校,培训公安和政法干警。
可以。可以,但是要你自己去学公安基础知识。专升本后可以选公安类专业,这学校的刑事侦查技术反正在我们那属于公安类专业,其他省份不清楚。一般是可以的。这两所警校有专升本方面的合作。只能升他们学校的法学等普通专业本科。
2:可以专升本的警校河南
可以。可以,但是要你自己去学公安基础知识。专升本后可以选公安类专业,这学校的刑事侦查技术反正在我们那属于公安类专业,其他省份不清楚。一般是可以的。这两所警校有专升本方面的合作。只能升他们学校的法学等普通专业本科。
山东警察学院可以专升本。山东警察学院,简称“山警”,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山东省教育厅与山东省公安厅共管。
专升本可以报考警校。警校的报考条件: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从事公安保卫工作,毕业分配能服从组织安排。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政审条件。
湖南司法警校专升本有两种途径,自考专升本和统招专升本。自考专升本是新生入学后就可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本科自学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可获得本科文凭,对应的本科院校有“湘潭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等。
可以通过专升本来进入警校的。但这个时候又要分你的专科院校是警校还是非警校两种情况。如果你的专科院校是警校的话,你想更进一步取得本科的警校学历,很简单。
所以不说虚的,本科分进专科院校就是为了就业,理想什么的也有但那也是权衡利弊下的考量。如果你也是为了有个好的工作,可以考专科警校,专升本很好过,专升本方面什么专业都无所谓,和工作关系不大。
可以。管理类专升本是可以考山西警察学院的,具有山西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年高职(专科)毕业生,思态品德好,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或纪律处分已解除,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最后一学期课程除外)。
想专升本到警校,是可以的;普通专升本选拔考试属于省级统一招生标准选拔性考试,由各省教育厅领导,各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考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试选拔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专科)应届毕业生。
警校能专升本各省份的考试形式不一,分为统考和校考两种。统考.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文、理科,具体为:录取类别由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决定。
警校能专升本各省份的考试形式不一,分为统考和校考两种。统考.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文、理科,具体为:录取类别由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决定。
3:可以专升本的警校专业
专升本可以选择警校。警校的报考条件: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从事公安保卫工作,毕业分配能服从组织安排。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政审条件。
可以专升本。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专科院校,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文凭,毕业学生满足专升本报考条件,因此可以选择安徽省统招专升本或自考、成人高考、电大、远程教育等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方式升入本科高校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广西警察学院可以专升本。年7月1日,广西警察学院举行了一场隆重的成立揭牌仪式,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升本”,这意味着八桂壮乡有了第一所公安类本科院校,实现了我区政法高校“零突破”。
录取分数线为190.5以上。根据年四川警察学院拟录取分数线,报考总人数为354人,总分300分,要达到190.5以上才能被录取。其中英语最低分36分,计算机最低分61分,刑事法学最低分57分。
山西警察学院能专升本。山西警察学院专升本报名条件:入学时经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正式录取,具有山西省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年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含高职高专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人员)。
一般很难,因为本科警校公安专业都不从普通大专学校招生。而警校里的法学专业,也很少有招收大专毕业生的。如果想全日制专升本读警校的话,只能看看你们省本科警校是否有招生计划了。外省的不会跨省招生。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学校没有本科的,所以说可以参加专升本的,但是只能报考外校的本科。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山东省唯一一所警察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年,前身为山东省司法学校,后更名为山东省法律学校。
报考这两个专业对报考生的专科专业也是有要求的。
请问专升本大学都有哪些
专升本的大学有很多,以河南为例:有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河南工程学院、商丘师范学院、新乡学院、安阳工学院、商丘工学院、信阳学院、郑州商学院、郑州西亚斯学院、郑州经贸学院、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安阳学院、长江大学、江汉大学、武汉纺织大学等。
专升本的大学虽然很多,但其实专升本的学子可以选择的并不多。因为这些大学虽然可以专升本,但并不是所有专业都接受专升本的学生,一般来说可能就几个专业有接受专升本学生的安排。
下面为大家介绍下一些省份可以专升本的大学,例如:
安徽专升本大学:
合肥经济学院、合肥城市学院、安徽新华学院、合肥师范学院、黄山学院、蚌埠工商学院、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阜阳师范大学、巢湖学院、蚌埠医学院、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工程大学、皖西学院、滁州学院、池州学院、蚌埠学院、安庆师范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安徽艺术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安徽医科大学、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安徽外国语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安徽师范大学、安徽三联学院、安徽理工大学、安徽科技学院、安徽建筑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宿州学院、皖南医学院、皖江工学院、铜陵学院、马鞍山学院、淮南师范学院、淮北师范大学、合肥学院、毫州学院
山东专升本大学:
齐鲁理工学院、山东华宇工学院、潍坊学院、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山东英才学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济南大学泉城学院、青岛理工大学、齐鲁师范学院、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滨州学院、山东农业工程学院、青岛科技大学、烟台南山学院、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岛黄海学院、山东外事职业大学、济宁医学院、山东现代学院、烟台理工学院、济宁学院、菏泽学院、青岛工学院、山东管理学院、山东协和学院、潍坊理工学院、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青岛城市学院、青岛滨海学院、山东中医药大学、枣庄学院、泰山学院、潍坊科技学院、青岛恒星科技学院、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德州学院、山东女子学院、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泰山科技学院、齐鲁医药学院、临沂大学、山东交通学院
四川专升本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大学、西华师范大学、成都工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医科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成都大学、西南科技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成都理工大学、成都师范学院、西昌学院、四川传媒学院、四川旅游学院、四川文理学院、绵阳师范学院、攀枝花学院、川北医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四川警察学院、阿坝师范学院、宜宾学院、成都医学院、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成都文理学院、内江师范学院、四川工商学院、乐山师范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民族学院、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成都东软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乐山理工学院、成都艺术职业大学
上海专升本大学:
上海电力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建桥学院、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健康医学院、上海立达学院、上海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商学院、上外贤达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师范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浙江专升本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浙江理工大学、杭州医学院、同济大学浙江学院、丽水学院、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浙江音乐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海洋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温州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湖州学院、宁波工程学院、湖州师范学院、台州学院、温州理工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浙江科技学院、中国计量大学、浙江农林大学、衢州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树人学院、温州商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浙江财经大学、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浙大城市学院、嘉兴南湖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浙江万里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嘉兴学院、宁波财经学院、绍兴文理学院
新疆专升本大学:
新疆科技学院、新疆理工学院、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喀什大学、塔里木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新疆第二医学院、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工程学院、伊犁师范大学、新疆艺术学院、新疆医科大学、昌吉学院
天津专升本大学: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天津天狮学院、天津体育学院、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农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天津城建大学、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天津职业大学
江苏专转本学校: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盐城师范学院、淮阴师范学院、宿迁学院、徐州工程学院、常熟理工学院、南通大学、三江学院、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南京工程学院、江苏大学京江学院、苏州科技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通理工学院、扬州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理工学院、江苏海洋大学、淮阴工学院、苏州城市学院、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南京晓庄学院、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常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江苏大学、泰州学院、无锡太湖学院、南京审计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江苏师范大学、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金陵科技学院、江苏科技大学、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盐城工学院、徐州医科大学、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南京传媒学院。
广东专升本大学:
韩山师范学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深圳技术大学、岭南师范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湛江科技学院、广州新华学院、广东理工学院、广州商学院、广州应用科技学院、五邑大学、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广州南方学院、广州华立学院、东莞理工学院、肇庆学院、广东东软学院、嘉应学院、珠海科技学院、广东财经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广州华商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州体育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东莞城市学院、韶关学院、广州航海学院、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广州理工学院、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广东科技学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广州工商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东白云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惠州学院、广东金融学院、广东医科大学、广东培正学院
湛江科技学院学校简介
湛江科技学院坐落在中国大陆最南端的美丽港城湛江市,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学校于1999年由广东海洋大学与湛江寸金教育集团合作创办,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2021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经过2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成为粤西地区规模最大、具有重要区域性影响、办学特色鲜明的民办本科高校,先后获得“广东省民办教育突出贡献奖”“中华文化传承基地”“湛江市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广州南方学院学校简介
广州南方学院(原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为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应用型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一直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的应用型大学,成为广东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的旗帜。
学校已获批成为广东省博士工作站设站单位,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广东省高等教育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大学、广东省首批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校简介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合作双方为中山市人民政府和国家重点建设的“世界一流大学”A类高校电子科技大学。学校建校至今已有36年的办学历史。前身为1986年成立的中山大学孙文学院;1995年,学校更名为中山学院,实行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2002年至今,合作双方共同举办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16年至2020年,学校先后被遴选为“广东省首批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省市共建”高校、广东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建设高校。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使命,秉承“厚德、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发扬“敢为天下先”和“爱国奉献”的精神,以“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文化兴校”为三大核心战略,坚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自主创新和服务地方能力”双轮驱动,深入推进落实“省市共建”、“应用型转型试点建设”和“冲补强”提升计划各项任务,以教育服务地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宗旨,集中优势力量和资源,选准方向、抓好重点,创新机制,加快将学校建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校简介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华南地区唯一一所石油化工特色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地处中国南方最大的石化生产基地和水果生产基地、美丽的海滨城市——广东省茂名市,占地面积135.96万平方米(约2040亩),分官渡、西城、光华3个校区。
学校1954年创校,秉承“崇德、博学、求实、创新”校训,坚持“因油而生、为油奉献”办学理念,弘扬“艰苦奋斗、求实献身”学校精神和“听党召唤、为国奉献;艰苦创业、忠诚担当”的广油“西迁精神”,培养了大批管理精英、技术骨干及各类应用型人才,遍布全国各地石油化工行业企业和各级政府机关、科研院所、教育行业,为石油石化行业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石油石化行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深圳技术大学学校简介
深圳技术大学是广东省和深圳市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建设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开始筹建深圳技术大学。2016年3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设立深圳技术大学筹备办公室的通知。2017年7月,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发布关于设立深圳技术大学(筹)的通知。2017年9月、2018年9月深圳技术大学(筹)依托深圳大学分别招收了226人和807人。2018年11月30日,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深圳技术大学,学校独立招生,标识码为4144014655,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2019年9月,学校首年独立招生录取807人,招生的六个省份均高于一本线(高优线/自招线)录取;其中,广东省理科投档线进入前十。
学校充分借鉴和引进德国、瑞士等发达国家一流技术大学先进的办学经验,致力于培养本科及以上层次具有国际视野、工匠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水平工程师、设计师等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努力建成一流的应用型技术大学。
五邑大学学校简介
五邑大学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于1985年设立的以工科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广东省较早获得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地方高校,具有接收港澳台侨学生、国际学生资格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现为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21年学校跻身自然指数全球年轻大学150强(排名79位),国际专利申请进入全球教育机构50强(排名26位)。
学校坚持践行“好学、多思、求实、创新”的校训,秉承“根植侨乡,服务社会,内外合力,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积极培养思想品德高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国际化视野、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东莞城市学院学校简介
东莞城市学院(Dongguan City University)是由广东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为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2004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于202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更名为东莞城市学院。
学校位于东莞市寮步镇松山湖大道旁(文昌路1号),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校园规划用地1228亩,完成建筑面积42.3万平方米。校园建设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依托原有的自然环境风貌,以“山、水、树、人”融为一体的设计理念,巧妙运用岭南传统建筑元素,达到了“人与自然、建筑”三者的和谐交融,堪称岭南园林式学府。
广东财经大学学校简介
广东财经大学坐落于千年商都、海上丝绸之路的东方起源地——广州,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广东乃至华南地区财经政法人才培养高地、现代服务业与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研究重地,教育部新商科智慧学习工场(2020)(A)项目试点大学(2021年),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设高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校,广东省“绿色学校”。
学校始建于1983年,原名广东财经学院,起始办学层次为本科教育;1985年更名为广东商学院,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3年更名为广东财经大学,2021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珠海科技学院学校简介
珠海科技学院(原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成立于2004年5月18日,2011年获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3年与吉林大学签订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协议,2021年获批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建校18年来,学校共为社会输送90000余名本科生、128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已发展成为全国有影响力、办学特色鲜明的民办本科高校,获评“广东省文明校园”“中国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广东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等荣誉,连续7年居于国内各大同类大学排行榜榜首,转设后首次参评四大权威世界大学排名之一软科,位居全国民办高校第二、广东省民办高校第一。2022年学校位居软科中国大学排名民办高校排名第四、广东省第一,至此已连续两年蝉联广东省第一。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学校简介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前身为1955年创办的广东教育行政学院,1960年更名为广东教育学院,同年,广东工农师范学院并入。1970年停办,主体下放至肇庆地区新兴县,先后创办了肇庆地区师范学校和肇庆师范专科学校。1978年复办,1982年被确定为省属成人师范本科大学,并于同年开始举办成人师范本科教育,1985年开始举办普通专科教育,1990至2008年举办普通本科教育。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制为普通本科大学,更名为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是广东省属普通本科大学。2014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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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四川警察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普通高考招生工作有序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四川省公安厅、教育厅等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四川警察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少数民族本科预科、藏(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四川警察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督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四川警察学院(国标代码12212)。
第五条学校地址:
(一)泸州校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
(二)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云岭路36号。
第六条四川警察学院是由四川省政府主办,四川省公安厅和四川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共同管理的全省唯一一所全日制政法公安类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为大学本专科及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制4年,专科学制3年。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根据相关规定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项招生工作。
第八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由监察审计处具体组织实施,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九条四川警察学院公安类本科专业7个(治安学、侦查学、禁毒学、公安管理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和网络安全与执法)和专科专业1个(警犬技术)面向四川省招生。四川警察学院法学专业(非公安类专业)面向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广西、陕西、新疆和西藏招生。
第十条公安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由四川省公安厅根据全省未来四年的警力需求,并会同四川省编办、公务员局、教育厅等相关部门确定;分专业计划由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拟定,并报省公安厅、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和公布,其中本科专业女生计划数不超过公安类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5%,警犬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
第十一条法学专业主要面向西部及边疆省份招生,总计划数根据培养能力拟定,各省份计划数根据生源状况确定,并报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和公布。
第五章报考条件、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
第十二条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条件和要求,报考四川警察学院公安类专业和一类模式本科预科的考生须在四川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并具备下列条件(本章内容为2019年规定,如本规定有变化,按新规定执行):
(一)具有四川省户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五)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六)高中毕业;
(七)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报考一类模式本科预科考生的年龄为十五周岁以上、二十一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八)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第十三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双眼裸眼视力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色弱;
(五)听力正常:单侧耳语听力大于等于5米;
(六)嗅觉不迟钝;
(七)血压: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等;
(九)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或其他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等,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痕、疤痕、色素斑、胎记等;无鸡胸、严重腋臭、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严重少白头、文身、驼背,无各种残疾等;
(十)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第十四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表:
项目名称
可测次数
合格标准
男性
女性
50米跑
1
≤9.2秒
≤10.4秒
立定跳远
3
≥2.05米
≥1.5米
1000米跑(男)
800米跑(女)
1
≤4分35秒
≤4分36秒
引体向上(男)
仰卧起坐(女)
1
≥9次/分钟
≥25次/分钟
注: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第十五条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公安工作。
第十六条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报考四川警察学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和藏(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的考生,均须参加由四川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报考四川警察学院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的考生,当年不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预科学习期满后,拟直升公安类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当年由四川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合格者可以直升公安类专业。
第十九条报考四川警察学院法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不限男女生比例,无需经过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四川警察学院公安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公安类专科专业录取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续批次的录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均为合格,且分数达到本批次档控制线的考生中,根据四川警察学院确定的调档比例(120%以内)分文、理科和男、女生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学校审档合格后,按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
第二十一条四川警察学院本科预科招生包括藏(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和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均为合格的藏(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考生中,分文、理科和男、女生招生计划数按100%的比例向学校投档。少数民族本科预科考生的投档只分文理招生计划投档。
第二十二条四川警察学院法学专业招生录取,按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四川警察学院在进行录取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根据综合素质、高中在校表现、身体素质等择优录取考生。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配,则由学校进行调配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配,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四川警察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考生可在学校官网上查询录取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五条四川警察学院所有专业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七章复审复查
第二十六条公安类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档案审核、政治复审和体检复查,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我院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毕业就业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学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并考核合格,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四川警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公安类专业学生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文件精神执行。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警犬技术专业学生不能专升本。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文件精神执行,入警比例不低于90%,只能选择警犬技术职位,不能选择其它职位。
第三十条藏文一类模式学生就业按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文件精神执行,入警比例不低于90%,只能选择四川藏区职位,不能选择其它职位。
第九章其它
第三十一条各专业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佩带学员标志,按照《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实行警务化管理。
第三十二条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生活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第三十三条收费标准:治安学、侦查学、禁毒学、公安管理学、法学等专业学费为3700元/学年;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警犬技术等专业学费为4100元/学年;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为800元~1200元/学年。以上各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四川省物价部门批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30-3108557、3109557、3108458
招生咨询电邮:scjy_zsb@163.com
纪检监察电话:0830-3110556
通讯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 646000
学校官网:http://www.scpolicec.edu.cn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四川警察学院招生工作以往制度规定若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通过四川警察学院官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本章程由四川警察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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