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四川跨校专升本分数线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四川师范大学 专升本 考试科目 专业介绍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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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可以跨校升本吗
下面我们就跟猎考网小编一起来看看专升本可以跨校升本吗?可以专升本有中方式:1.成人高考科升本科:科毕业后,可通过全国成1653人专高考中的属专升本考试进入成人院校学习,一般不脱产或半脱产。2.自考专科升本科:高教自考中有独立本科段考试,每个专业有10多门课程,全部通过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考生可以自学,也可以参加业余辅导班,比较适合边工作边学习的人士。3.专升本考试:近几年来,专科教育已走出“本科压缩型”的老路,建立起“应用型”、“实用型”的人才培养模式。因此,许多有识之士提出:“技术应用型”本科教育应作为本科教育的一种类型,应该成为专科与本科衔接的“切入点”。现在,上海、江苏、河北等省、市已开展此项专升本试点工作,它与自考、成人高考有所不同,它主要面向专科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在考试内容与教学衔接上更符合当前专科教育特点,应该成为专升本的主要渠道。统招专升本只限报考专科所在省份的本科院校,不允许跨省报考,且所报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仅限于应届优秀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招生计划人数控制在各省当年普通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及以内。全日制专升本就只有一次机会,错过了就不能参加考试。专升本有严格的专业、人数、学校限制,只能升入对口专业的本科学校,不能跨省参加考试。专升本是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毕业之前三年级第二学期参加由各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考试(部分省份为本科校方出卷),按原专业或相关专业升入本科院校(大三)继续进行两年或三年的全日制本科教育。普通专升本考试主要以笔试为主。大部分省份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考试,小部分为省教育厅高教处。分文科,理科。考试科目:文科: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理科: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接受“普通专升本”的学生在本科学习期满并达到普通本科毕业所需学分后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本科为第一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现在大家知道统招专升本是不可以跨省报考的,其他专升本可以跨省报考,大家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网站内老师。猎考网招生老师还可以在线为您答疑:专升本以后是插班读吗专升本哪个专业好过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校专升本详细情况介绍
2010年“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2010〕52号】文件的精神,学院决定:今年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满足部分优秀学生进一步学习深造的愿望。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本年度专升本实施办法。
一、选拔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选拔范围:选送对象原则上为拟升入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跨校专升本院校:四川理工学院
(三)报名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2、在校历年各科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二、实施办法
具体实施过程分为报名和考试两个阶段。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申请报名学生:
1、请于通知发布之日到4月23日止登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报名。请务必认真确认考生类别(文科或理科)和身份证号码等考生信息
2、由辅导员老师组织学习《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2010〕52号】文件。
3、4月22日到辅导员处领取《专升本学生基本情况审核表》,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包括确认专业、考试类别(文科或理科)。请准备一寸标准照2张用于办理准考证。
4、请于4月22、23日两天到学院财务处交纳专升本报名费。
5、交费后当日凭缴费收据和出示填写正确的《专升本学生基本情况审核表》到教务处核对报名信息。
(二)考试科目、时间及要求
1、考试科目:2010年“专升本”学生选拔考试不得少于3门课程。基础课考试严格按照省教育厅2009年统一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命题
考试科目:
理工类专业: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
文科类专业: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
计算机类专业增加计算机综合考试。
英语专业增加一门英语综合考试。
2、有关要求:所有被推荐选送的学生必须参加由四川理工学院组织的相关课程考试。考试后,按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
3、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5月22、23日
考试地点及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选拔程序
跨校“专升本”学生课程考试后,按成绩划定选送分数线,其选送分数线按本年度计划的1:1.5划定录取分数线。
四、选送计划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今年凡符合选送“专升本”学生条件的高校,必须控制在本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分专业编制“专升本”计划。
五、录取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标准、择优录取”的原则,本科院校将按照推荐材料以及专升本考试成绩对推荐参加考试学生进行严格审查。各有关高校在划定“专升本”录取分数线后,按学生志愿,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的学生名单。
六、学籍与教学管理
1、凡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由接收学校依据教育厅审核后的录取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录取手续,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应由录取院校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已实行学分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对专科应届毕业生“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不同学校、不同专业“专升本”学生的学分认定由选送学校与录取学校商定。未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或专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2、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往年选拔录取的“专升本”学生不再补发专科毕业证)。为维护“专升本”工作的严肃性,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9月30日以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说明
(一)考试类别的确定。由拟升本科专业确定考试类别。如拟升专业为理工类,视为理工类专业对待,升本考试一律按照理工科类考试科目进行;如拟升专业为文科类,视为文科类专业对待,升本考试一律按照文科类考试科目进行;如拟升专业为文理兼收,升本考试可选择文科类或理工类科目考试。
(二)关于专升本的具体操作办法,待相应的本科院校通知后,教务处将再行通知。
(三)专升本的选拔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
(四)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五)“专升本”专业对应表见附件。
四川师范大学 专升本 考试科目 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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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四川专升本的政策是什么
2008年专升本政策已经有四川省教育厅下发,具体政策如下: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就我省2008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以下简称“专升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送对象
选送对象为四川省普通本科高校、已有一届毕业生的高职高专院校和举办普通高职高专教育的成人高校中具有与我省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科二年级及应届毕业生。“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独立学院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
二、选送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体健康。
三、对口升本学校
本年度专升本对口学校由省教育厅根据往年各高职高专院校与本科院校的协议及专业布局进行安排,各有关高校不得无故变更。
四、选送计划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省招生计划工作会议精神,本年度我省专升本工作仍分为校内专升本计划和跨校专升本计划两类:
校内专升本计划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与招生计划管理部门协商,按照本校专科应届毕业生总数5%以内的原则,在下达的本科招生计划内编制分专业专升本计划。
跨校专升本计划由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根据“对口升本”专科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的原则,编制跨校分专业专升本计
划。
各高校在编制专升本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本校各学科的协调发展,其数量可以缩减但不得超报。
专升本计划应于4月20日前一式三份签章后分别报送教育厅计财处、高教处、学生处,予以确认。
五、考试
2008年“专升本”学生选拔考试不得低于3门课程。其考试科目为基础课2-3门,其中文科选考:英语、计算机、大学语文,理工科选考:英语、计算机、高等数学;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1-2门(英语、计算机、数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可加试1门专业综合课)。专升本考试由各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组织,其基础课考试严格按照省教育厅2006年统一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自主命题。
专升本考试时间: 5月24日至25日,各高校不得无故更改考试时间。学校应高度重视专升本考试,严肃考场纪律。届时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巡考。
对学生成绩的认定可以结合原在校期间成绩计算。
六、选拔程序
1、校内“专升本”学生由本校统一组织考试。
2、跨校“专升本”由选送学校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相应实施细则,选送优秀
学生参加跨校“专升本”考试。参加考试的学生应控制在应届毕业生总数
的15%以内。
凡符合选送条件的跨校“专升本”学生,由各选送学校统一组织报考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本科院校。同一学校的同一专业的学生只能报考一所“对口升本”的学校。
各本科院校统一组织“专升本”考试,考试后依据成绩并按专升本计划的1:1.5划定录取分数线。
七、录取
各有关高校在划定“专升本”录取分数线后,按学生志愿,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的学生名单,于6月10日前一式三份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凡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由接收学校依据教育厅审核后的录取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录取手续。
为民族地区培养中学教师所组织的民族地区“专升本”师范专业特招,今年继续由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培养。计划数额120名,招生对象为我省与甘孜、阿坝、凉山州教育局签定服务协议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招生按照全省“专升本”统一政策执行,单独划线录取。
八、收费
“专升本”学生的考试费、学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借“专升本”名义乱收费。
九、教学管理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应由录取院校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已实行学分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对“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25%。不同学校、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专升本”学分认定由选送学校与录取学校商定。未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或专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过去文件中有与本《通知》精神不一致处,均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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