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学前教育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学前教育技能的基本训练,掌握保育、教育和研究的基本能力。要求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掌握现代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了解现代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与趋势,具备从事幼儿教育教学、管理、教研和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基本能力。
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社会教育、学前教育概论、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幼儿园课程、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教育、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等。本专业规定最低毕业总学分为84学分(包括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活动学分)。其中专业基础课为17学分,占20.23%;专业必修课为33学分,占39.28%;专业任选课6学分,占7.14%;公共选修课3学分,占3.57%;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活动(不含课内实验教学)25学分,占29.76%。
(1)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安排教学。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各省招办和学校招生信息网。
培养目标1、掌握学前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幼儿教育研究方法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观察幼儿,分析幼儿的基本能力以及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技能;
3、具有编制具体教育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初步能力。
就业方向学前教育专业培养适应基础教育需求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能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小学教学专门人才,也可从事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具有观察幼儿、分析幼儿的基本能力以及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技能,能在保教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从事保教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从事托幼机构的保教工作、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的教学、研究。
学前教育专业小知识在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就明确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首位,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在重视幼儿身体健康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幼儿的心理健康”。因此,对幼儿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幼儿心理素质、培养孩子的健全人格,不仅有益于幼儿形成健康的心理,而且对他们未来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方方面面都将产生重要的、基础性的影响。通过本课程学习,提高教师进行幼儿心理教育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提高全体师幼的心理素质,开发其心理潜能,增强适应能力,促进师幼生活上自理、行动上自律,心态上自控、情感上自悦,帮助师幼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培养他们乐于与人嬉戏、友好相处的心理品质。
网上报名文中图片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644062549@qq.com删除
转载注明出处://www.rule13lt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