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盲生小学及初高中招生简章
招生政策
2023-12-12 03: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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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盲生部主要招收成都市户籍适龄视力障碍学生,在有空余学位时,可招收非成都市户籍优秀学生。
2. 学生需具有残疾人证或区(县)级以上医院眼病诊断及视力测试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3. 身体健康,智力正常,无自伤、攻击他人、暴力等倾向及其他破坏性行为,生活能够自理。
4. 视障学生小学入学一般不超过10周岁,初中入学不超过16周岁,普通高中入学不超过22周岁。
二、招生计划
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盲生部2020年招收盲小学一年级1个班,盲初中一年级1个班,盲普通高中一年级1个班,每班10-12人。
其他年级有空余学位的,可接受部分插班生。
三、报名办法
2020年6月23日前接受咨询及报名, 6月25日将组织综合考核(一年级新生为入学评估)。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残疾人证复印件一份、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区(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报名就读盲普通高中的,还需提供义务教育完成证明或中考成绩单。
四、学籍注册
1.综合考核或入学评估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确定招生结果,招生情况将在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公示栏及网站进行公示。
2. 学校对新生实行试读制度,试读期为30天。试读期满符合就读要求者,给予注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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