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概况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高等职业学院,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其前身为创办于1866 年的中国近代官办第一所高等实业学堂――福建船政学堂,曾培养出如严复、詹天佑、邓世昌、陈季同、萨镇冰等众多的仁人志士和民族英雄。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学校座落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占地面积580多亩。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现设有航海技术系、轮机工程系、汽车运用工程系、机械工程系、道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交通经济系、安全技术与环境工程系、能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外语系、公共教学部、思政部和成人与继续教育部等15个教学单位。

开设了涵盖当今公路、海运等领域技术与管理专业及新兴的经济社会建设急需的63个专业,在校生13000多人。

在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立足海西,面向全国,秉承船政学堂“求是、自强、求实、创新”的办学精神,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的育人思想;坚持厂校一体、工学结合的“做中教、做中学”的教学理念;坚持科技和人文相结合,培养爱国情操的教育目标;坚持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专业设置与课程体系的办学精髓,形成了“以工为主、依托行业、产学结合、厚德强技”的办学特色,培养了数以万计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的专业技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能够满足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学校的综合办学水平在福建省高职院校名列前茅,引领着福建省高职教育的发展。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办学条件

学校现有教职工837人,其中专任教师603人,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185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福建省高校教学名师1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

并大量聘请行业企业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来校担任兼职教师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已建成一支具有专业理论水平高、教学和实践经验丰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学校各专业的实验实训中心设施完善、设备先进。

现有校内实训基地71个,实验实训室155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62个。

其中,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汽车维修技术专业)1个,省级高职教育实训基地(“车辆工程技术”、“煤矿安全”等)4个。

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1亿余元。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企业合作

学校积极依托行业企业,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先后与国内外337家企业开展合作办学,共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双方在课程建设、教材编写、过程培养、师资提高、技术支持、资金投入等多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现已合作开发课程69门、教材54种。

推行多样化订单培养模式,实行“入学即就业,招生即招工”,为毕业生就业奠定基础。

与丰田汽车、东风雪铁龙、苏宁电器、沃尔沃建筑设备等20多家公司长期合作,分别举办了“丰田T―TEP学校”、“雪铁龙班”、“苏宁班”、“沃尔沃班”等,实行“订单式”人才培养。

同时,实施“定向”人才培养,与福建煤监局合作培养矿山地质、矿山机电、煤矿开采技术等专业的煤矿紧缺人才。

还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福建分公司、中国铝业集团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福建省路桥总公司、福建省交通控股公司、福建省轮船总公司、盛辉物流集团公司、麦德龙、沃尔玛等大型企业合作,全面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与支持下,以我校为龙头院校,与多家省内主要汽车、物流企业和高职院校成功联合组建了福建省汽车职业教育集团、福建省交通物流职业教育集团,使学校的校企合作实现了深度融合。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才培养

在教学工作过程中,学校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已取得显著的人才培养成效。

近年来,共获各类省级以上质量工程建设项目139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9项,包括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建设项目1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2项、国家示范性专业建设6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国家第六届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个、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立项1项、国家级教材1部;

省级项目120项,包括省级精品课程31门、省级精品专业8个、省级示范专业10个,省级教学团队 8个、省级教学名师12名、福建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综合试验项目4项、福建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立项项目9项、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 10名、省级教学成果奖8项、省级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4个、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个、省级教材建设7项、省级实践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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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还高度重视科技开发与社会服务,有国家级科研项目9项,省级教科研项目60余项,企业技术开发项目12项,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5项,获国家专利6项,受理并已公开的发明专利1项,获外部科研经费资助500余万元,均居全省同类院校之首。

学校大力推行“双证书”制度,基本能够对所有专业进行相应的职业资格认证,并颁发国家、行业或企业资格证书,形成“招生、专业教学、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就业推荐”一条龙的教育服务体系。

近年来,我校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获取率达99.24%,位居省内高职院校前列。

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办学。

作为首批对台先行先试校,我校已与台北城市科技大学等十余所台湾职业院校签署了交流合作意向书,承担了闽台“校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等4项教育改革试点项目,邀请台湾教师为学生授课;先后选送47名教师、110名学生赴台湾高校研修学习,并接待了来自台湾高校领导、学者的来访计98人次,双方就闽台职业教育交流合作进行沟通交流,取得了良好成效。

依托省教育厅授予我校“福建省高职院校高级教学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先后与台湾高校合作为我省高职院校培训校级领导153名、教学管理干部324名。

同时,学校还与福建江夏学院联办“4+0”应用型本科试点班,与马来西亚林登大学合作举办“3+2”本科教育项目,与德国BSK国际教育机构(BSK德国大学联盟)合作实施毕业生赴德专升本和攻读硕士学位项目,与重庆交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集美大学、长安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等合作开办本科学历、研究生学位的自考、函授教育,为广大学子构筑拓展国际视野,提升学识水平的立交桥。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办学成绩

随着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学校的社会认可度也得到大幅提升。

近几年,学生踊跃报考我院专业志愿,录取率高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毕业生就业形势喜人,连续三年就业率都高达99%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达90%以上,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荣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50强”等荣誉称号。

良好的品牌效应使学校形成了报考率高、录取分数高、报到率高、就业率高、就业质量高的良性循环。

经过多年辛勤不懈的努力和耕耘,学校各项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获得社会各界充分的肯定与广泛的赞赏。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级文明学校”、“福建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福建省“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是福建省高职高专院校长联席会议的执行主席单位。

新的世纪孕育着新的机遇与挑战。学校将继续弘扬“求是、自强、求实、创新”的船政文化精神,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为新的起点,努力探索中国特色的高职教育发展之路,为海西交通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再立新功,再铸辉煌。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招生专业

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招生计划表格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 6000
建筑工程技术 6000
建设工程管理 6000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助学政策

1、奖学金

(1)在学院奖学金评定的基础上,从学习成绩特别优异,综合素质及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中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在学院奖学金评定的基础上,从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及表现突出的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在学院奖学金评定的基础上,从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及表现突出的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定学院励志奖学金,学院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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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学年根据学生学年平均学分成绩,综合素质及表现情况评定学院奖学金,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800元。

2、助学金

按规定向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获助人数占学生总数的20%),资助标准分两档:对在校生5%左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补助4000元,其余15%左右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每生每年补助2500元;发放学院助学金,对在校生2.5%左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

3、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及助学贷款

(1)对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勤工助学中得到资助。

(2)对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表现良好、成绩优秀的学生,按比例适当减免一定学费。

(3)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向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贷款。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代码:10866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地址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2号(邮编:350007)

排下校区:福州市仓山区螺州杜园12号(邮编:350019)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简介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是福建省唯一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1:排下校区是不怎么样,不过习惯了也还好,你男生吧?报土建的嘛,路桥专业是学校的王牌专业,而且这个专业是在北区的,交通非常方便,旁边又是学生街,买东西也方便。宿舍的话,交院是不咋地,学校可是专科的头哦

网友评论2:我是这学校的。交院、商专是福建比较好的大专。学校硬件条件是比较不好校园也挺小,首山路这边的校区还行。排下校区比较偏僻。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各专业学费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 6000
建筑工程技术 6000
建设工程管理 6000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助学政策

1、奖学金

(1)在学院奖学金评定的基础上,从学习成绩特别优异,综合素质及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中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在学院奖学金评定的基础上,从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及表现突出的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在学院奖学金评定的基础上,从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及表现突出的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定学院励志奖学金,学院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4)每学年根据学生学年平均学分成绩,综合素质及表现情况评定学院奖学金,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800元。

2、助学金

按规定向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获助人数占学生总数的20%),资助标准分两档:对在校生5%左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补助4000元,其余15%左右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每生每年补助2500元;发放学院助学金,对在校生2.5%左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

3、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及助学贷款

(1)对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勤工助学中得到资助。

(2)对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表现良好、成绩优秀的学生,按比例适当减免一定学费。

(3)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向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贷款。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发展历程

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866 年的中国近代官办第一所高等实业学堂——福建船政学堂。

1994年福建船政学校搬迁至仓山,后合并到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999年由原福建交通学校、福建船政学校、福建交通干部学校、福建省公路技工学校四所学校合并升格而成;

2006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之一;

2009年12月,顺利通过了教育部和财政部组织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验收;

2011年6月28日,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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