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高职专科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毕业后颁发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学院行政隶属云南省文化厅管理,业务受云南省教育厅指导,具有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资格。现开设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剧表演、影视表演、表演艺术、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达艺术、环境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电脑艺术设计、杂技、群众文化艺术、文化事业管理、文秘、计算机信息管理、多媒体设计与制作、舞台灯光与音响、图书馆学等18个大、中专专业。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将在原办学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以国家关于高职办学的一系列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管理,努力提高办学水平,把学院办成具有云南特色的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为创建民族文化大省做出贡献。
入学考试
学院高职专科录取的学生(五年制大专转段学生除外)均需参加全国普通招生统一考试或者云南省三校生考试且成绩合格。
艺术类考生必须通过云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部分联考或者其他本科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本省考生承认云南艺术学院组织的影视类相关专业校考成绩。舞蹈表演(航空服务方向)本省考生承认云南师范大学航空乘务相关专业校考成绩。省外艺术类考生均承认当地艺术类统考成绩,如无统考,则承认当地本科院校相关专业校考成绩。各类艺术考生成绩合格才能填报我院志愿。
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
录取工作由各省教育厅设立的招生机构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考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我院将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艺术类考生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上各省划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史、理工类专业招生条件按普通院校招生规定,填报志愿录取。
录取结果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学院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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