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白河县高级中学位于秦头楚尾、汉江之滨的白河县城,坐落于风景秀美的绣屏山旁,始建于1941年,原名“白河县初级中学”,1957年更名为“白河县第一中学”。2014年迁入新校区,更名“白河县高级中学。白河高级中学属省级标准化高中,省级重点中学。学校现有惟德楼,惟贤楼,聚贤楼,徙南楼,馨远楼等多幢楼房。316国道经过校园西侧,襄渝铁路及襄渝铁路复线穿城而过,十天高速建设完毕,交通便利。与车城十堰和金州安康毗邻,经贸活跃、文化繁荣,气候温和。陕西省白河县高级中学位于秦头楚尾、汉江之滨的白河县城郊,由上海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于2011年10月25日通过专家评审,并于2011年11月11日正式开工建设,2014年9月1日开学的一所省级标准化高中。
陕西省白河高级中学师资简介:现有教学班80个,在校学生4186人,教职工327人,专任教师308人。
陕西省白河高级中学招生计划:全县普通高中共招生1300人。
陕西省白河高级中学学生奖励和资助:(一)奖学金制度
1.高一新生优生奖:在保证高中三年均在我校就读的前提下,中考成绩成绩名列全县第一名奖励10000元;2—5名每生奖8000元;6—10名每生奖6000元;11—15名每生奖4000元;16—20名每生奖2000元;21—30名每生奖1500元;第31—50名,每生奖励1000元。
2.高一、高二年级学业奖:设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学习进步、单科优胜、文明住校生、研究性学习、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奖项,学生受奖面在20%以上。
3.高三年级备考过程奖。设立成绩优异奖和进步奖,对高三年级备考过程中成绩优异和进步显著的学生进行奖励。
4.高考奖:获得省、市第一名分别奖励10万和2万元;获得全省2—10名的每生奖励5万元;获得市理科2—6名、文科2—4名的每生奖励1万元。凡被清华、北大录取的每生奖励1万元(以上奖项不重复计奖,只取最高)。县委、县政府也对文科前12名、理科前18名进行奖励。
(二)学生资助:
1.依据省政府政策,高中全部免交学费。
2.凡建档立卡户每生每年可享受2500元的国家助学金,非建档立卡户的部分贫困学生每年可享受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此外,部分学生可得到彩票公益金、社会爱心人士、社会团体、企业的资助。对品行良好、学习刻苦、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在贫困生资助方面给予倾斜,帮助其完成高中学业。。
3.学校每年通过各种渠道,寻求社会帮扶资金,使考取大学的贫困生能顺利进入大学学习。
4.凡经申请进入了“贫困生库”且考入大学(含高职专科)的贫困生,均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陕西省白河高级中学考生须知:1.按现行政策,我校录取的新生就读毕业后,需要在我县报考普通高校的,在高考当年8月31日之前本人及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须有三年以上常住户口或有在陕西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证明及白河县居住证。
2.本人户籍在我县连续3年以上,具有我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市户籍,都可以享受“国家专项计划”优惠政策。其中户籍在我县县城桥儿沟、清风、河街、狮子山这四个社区以外的,还可享受“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优惠政策。享受“专项计划”优惠政策的考生,一般可低于相应高校一本录取线15至35分录取,最多可低60多分录取。根据省招办相关规定:凡户籍在白河县而到县境外就读的考生均不能享受上述“专项计划”优惠政策。
3.《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同时,省教育厅规定:严禁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任何学校一律不得擅自提前招生;统一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对学校擅自违规招收的学生不得办理学籍和转接手续。
4.凡不具备走读条件且监护人不能陪读者,必须住校。
5.上级规定,自2015年起,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
陕西省白河高级中学升学率: #p#分页标题#e#十几年来,教育教学质量一直处于全市一流,高考本科上线率93%以上,其中一本达线率35℅左右,二本以上达线率60℅左右,均居全市前列。自2010年市政府设立高考“励志奖”以来,我校每年都有学生获得该奖,累计已达12人,是除安康中学以外唯一一所年年有学生获得该奖项的学校,学校连续获得市政府“高中教育突出贡献奖”。每年都有一大批学生考入全国著名重点大学。
陕西省白河高级中学联系方式:地址:城关镇向荣村1组
电话:0915-7820681
网站:https://www.zhonzhuan.com/bhgj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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