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任何一个微小的举动,任何一个小小的想法,就会有改变我们命运的可能性存在,在面对荣誉与他人的赞誉时,我们开心、高兴,但是谨记我们一定不能就因此而变得飘飘然了,我们不应该沉迷于以前所获得的殊荣而无法走出来,这是非常错误的,且带来的后果无法估量,那么,可以毫不客气地说,你是一个懦弱的人,因为你怕承受挫折。相反,如果你真的坚强的迈出了一步,你的命运将会截然不同了。但是,勇于前进者,往往要冒失败的风险。
学院地址: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外东洪河大道洪河中路351号。
眉山校区:四川省眉山市岷东新区岷东大道南段1号。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的举办方为四川新概念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主管部门为四川省教育厅。
我院为以全日制普通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兼顾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和岗位技能短期培训的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关于我院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发放:我院各专业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完成教学计划所列各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由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具印注明有学生所在院(系)、就读专业等内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专业订单班要求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学院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1.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与录取原则:
1.我院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认定
我院所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成绩以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艺术类“联合招生考试”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批次最低控制线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我院将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以各种方式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艺术类考生还应含专业)考试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分别依照《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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