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及江西省教育厅等13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度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赣教职成字〔2020〕31号)等文件要求,我校推出2020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为更多考生提供升学平台,圆大学之梦,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报考!
我校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办学条件优良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长期坚持立德树人,全面深化改革,学风浓郁进取,师风严谨淳厚,校风团结奋进。目前学校已完成西迁第一阶段,4000余名师生正在新校区学习生活,学校积极开展 “三爱三淳”、“天南地北幼专人”寻亲联络活动和“师生阳光关爱行动”等活动,努力营造和弘扬“幼专一家亲,幸福一家人”的家和文化,用爱心滋润莘莘学子成长成才。
百年师范,西迁宜春,踏上幸福路;幼红幼专,奋力升本,梦圆大学城,欢迎大家的加入!
一、招生计划
我校此次高职扩招面向社会人员专项招生计划包含通用计划和江西省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专项计划,请各位考生按照实际情况报考。
二、招生对象
凡符合《2020 年度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国企员工、工业园区学徒、基层医护人员、幼儿园教师等社会人员均可报名我校。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具有江西省户籍或符合江西省2020年高考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5. 其中报考江西省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满足具有江西省户籍或江西省高中毕业证书、在幼儿园工作满一年以上等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籍生(包括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等)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在 2020 年普通高考(含单招、艺术类专业统考、校考等)中受到作弊处理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参加了 2020 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
四、报名办法
(一)高考报名
1、报名时间:江西省 2020 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报名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9: 00—16 日下午 17: 00,逾期不补报。
2、报名地点:符合条件人员可在户籍、 高中毕业学校或务工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招考办申请报名。
3、报名程序:
①高职扩招报名申请: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户籍、高中毕业学校或务工单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申请高考报名,并按规定交验户口簿(在务工单位就近报名的另需提供务工单位开具的务工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应在2020年11月10日后)、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等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作为考生纸质档案材料。
②领取考生号和报名密码:考生完成报名申请、材料交验、现场信息采集后,领取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密码,可在报名现场自行登录“江西教育网”或“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等应知事项,如实填写《江西省2020年高职扩招报名登记表》,不得漏填和虚假填报。凡未按规定要求报名,网上报名信息误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③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无须再次报名,可直接登录高职扩招院校网站报考院校。
(二)院校报名
1、网上报考
考生按照本扩招简章要求,于 2020 年 11 月 17—20 日内,登录学校报名网站http://223.82.211.34:8082/eaems/rsIndex.do进行信息填报。报考时,考生必须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包括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志愿等。
2、资格确认
2020 年 11 月 23 日前,学校将按有关要求完成对所有报考本校考生的资格确认。
考生于 11 月 25 日登录我校报考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报考资格确认。
3、体检及现场确认
通过确认的考生须于 11 月 28 日凭二代身份证到我校报到,进行现场确认,签订《江西省2020年高职单招考生诚报考承诺书》,按有关要求参加体检(自行前往考生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高考体检后,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缴费(90元/人)、领取准考证等,特殊身份考生及报考 “幼儿园教师”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向我校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等)的复印件,并按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我校会对报考相关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进行复核,体检及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4、现场确认地点: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老校区教学楼1113)联系电话:0795-5294124
五、招生专业及缴费
注:1、学员应按照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相关费用;
2、学前教育专业专项计划报考人员必须在幼儿园工作满一年以上;
3、退役1年以上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符合国家相关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可享受免学费资助。
六、专业测试
我校专项测试时间按照要求安排在 11 月 29 日进行,根据“文化素质+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和选拔机制,结合本地疫情常态化防控总体部署和《2020 年度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将采取文化素质测试+“技能测试”的形式组织测试,文化素质测试200分+技能测试100分,合计满分统一为 300 分。
具体专业的考试大纲及测试时间安排后续将在我校官网向社会公布。
七、录取
我校将严格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根据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同专业同分者一并录取,专业计划满额后我校将根据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和考生进行调剂。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一经录取,不予退档。
12 月 12 日前,我校将在我校官网对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同时将对外公布缺额计划、缺额专业及有关征集要求。
12 月 13 日前,考生可登陆我校官网录取查询系统,查询本人测试成绩及录取结果,考生录取后不予退档。
12 月 15-17 日,其他学校未录取考生可根据本人测试成绩(由测试学校开具),在我校官网报名网站申请调剂录取。我校将按照已公布的征集要求择优录取,并于 12 月 20 日前网上公示补录结果。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扩招专项录取的新生,安排在 2021 年春季入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我校将上级按照文件要求,实施弹性学习,普通高中和 毕业生,基本学制 3 年,最长不超过 6 年。初中起点同等学力毕业生,基本学制 5 年,每取得一项“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以缩减 1 年学制,最高缩减 2 年,最长不超过 6 年。高职扩招学生总学时不低于2500,其中集中学习不低于总学时的40%。学习结束,修满学分,通过毕业考试,达到学校毕业要求,颁发全日制高职(专科)文凭。
2、12月31日前我校会对已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如受疫情影响,时间推迟或变动,请及时关注我校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信息。
九、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1699号(新校区)
宜春市高安市大城昌西文化产业园昌西大道66号(老校区)现场确认及考试地址
邮政编码:330814
招就处办公室:第一教学楼1113室
联系电话:0795-5294124 0791-87830033(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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