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国家高职院校首批“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全国“百所德育科研名校”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
2014年全国高校就业50强
2015年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
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一、学院简介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创办于1958年。学院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新疆首批“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培养应用本科人才”试点高职院校。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百所德育科研名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民主管理先进单位。
学院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昌吉市。昌吉素有“西域咽喉”美誉之称,距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30公里、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18公里,是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向西开放、开拓中西亚市场以及通向欧洲诸国的黄金枢纽和桥头堡,是新疆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昌吉周边云集数百家上市公司和集团公司,以及数千家知名企业,是学院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广阔平台,是广大学子实习、就业“双基地”。
学院现有校本部、屯河校区、东泉校区、榆泉校区四个校区,占地面积6000余亩。校园内环境优雅、绿树成荫、风景秀丽,是莘莘学子读书学习的好地方。
学院教学设施完善,教学设备先进,拥有设施先进的实验实训条件和资源丰富的图文信息,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拥有一支德优技精、结构优良、实力雄厚的教学与科研队伍;拥有“中国—以色列旱作农业示范培训中心”、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动物疫病检测中心等先进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室)80个,建成集“教科研用”于一体的博士科研工作站、农业机械研究所、设施农业研究所等21个研究中心(所),以及新能源智能监控工作室、设施园艺技能大师工作室、“智能家居”工作室等44个工作室,创建了“我可”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立校外顶岗实习与就业“双基地”1238家。
学院现有生物科技分院、动物科技分院、园林科技分院、信息技术分院、工程分院、经济贸易分院、国际合作分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分院等13个分院,开设有种子生产与经营、园艺技术、畜牧兽医、会计、电子商务、机电一体化、计算机网络技术等13个专业大类的45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
学院建有国家级重点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省级精品课程15门;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人、全国思想政治理论课影响人物1人、“天山英才工程”高层次人才2人、省级教学名师等20人;国家教学成果奖2项。
二、招生专业
三、招生对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应历届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学前教师、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群体。
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农村现职“两委”班子成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村社会服务组织带头人、农业技术人员、乡村致富带头人)。
四、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新疆工作总目标,政治觉悟高,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2.招生对象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面向和田地区培养的农村现任“两委”班子成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2020年7月31日);
3.具备较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能满足专业学习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2020年已被各类高校录取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五、学制和学历
学制:弹性学制3-6年
学历: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
六、培养方式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采取全日制学习形式,施行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
1.培养方案。总学时数不低于2600学时,集中学习每学年不低于360学时,实践实习每学年不低于400学时,理论和实践教学比例不低于1:1。
2.教学模式。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分阶段完成学业。
3.考核评价。综合运用考试、素质评价、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对学习成果进行考核。对学习培训经历、职业技术技能、从业经历等,按地方或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认定为学历教育相关课程学分。
七、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5日-11月5日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考生登陆新疆招生网站(http://www.xjzk.gov.cn)高职扩招报名考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录入报名信息,报名同时填报志愿,每位考生限报1所院校的1个专业志愿。
2.打印登记表:网报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信息确认登记表,考生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三份。
3.资格审核:考生依据自己的身份类别,持三份报名信息确认登记表到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应历届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毕业生、学前教师须到毕业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州、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企业员工由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核,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等群体通过相关部门资格审核。
4.现场确认:2020年11月6日-11月10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已审核盖章的报名信息确认登记表到户口所在地(或现就业地)的各地州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考试费。(注意:只完成网上报名而未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5.报名费: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标准执行,在现场确认时缴纳。
(三)考生资格公示:
11月15日我院招生网站公布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报考我院考生名单并予以公示。网址:(http://www.xjnzy.edu.cn/zsb/)
八、命题与考核
命题与考核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一)考试方式:
学院采取“综合素质评价+职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
1.综合素质评价:由学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考试。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学前教师、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群体。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需参加职业能力测试。
2.职业能力测试: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参加面试,由面试专家组,按照面试实施方案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职业素养、专业技术能力、方法能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四方面内容。
(二)考试成绩:由“综合素质评价+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成绩构成,总成绩300分。免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录取时按100分计算。
1.综合素质成绩:满分为100分
2.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三)考试地点及时间:
考点: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和田市农牧民技工学校两个考点进行。
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1日,上午:10时,下午:15时(均为北京时间)。
(四)准考证领取:
2020年11月20日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于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和田市农牧民技工学校两个考点领取准考证
九、体检
考试前考生本人需到现居住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考试当日上交体检结果供院校录取用,录取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十、录取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我院招生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实际参考情况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2.调剂录取办法:在同一面试专业组内,未录取满额专业可根据其它专业线上生源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3.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4.体检: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
5.拟录取时间:2020年11月24日—11月26日。
6.拟录取名单公示: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院招生网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6日―11月30日)。
7.录取通知书发放: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查询,考生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8.录取学生不能申请转学及调整专业。
十一、奖、助、贷、勤工助学政策
1.退役军人学费按学院实际学费金额执行,由国家资助代偿,不含住宿费,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
2.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学前教师、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考入高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3.2019年我院在校学生获取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覆盖面达到71.8%,2020年随着国家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将继续提高。
4.学院设有奖学金,重奖品学兼优的学生。
高校国家奖学金:凡获得者每年8000元;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每年5000元;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每年6000元;企业奖学金:企业在学院相关专业设立的以企业名称冠名的各种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者,按企业协议,优先就业并获得企业奖学金;苗永青奖学金:学院已故老校长苗永青个人捐资设立的特别奖学金,一年评选一次,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何康奖学金:涉农专业优秀学生,凡获得者每年3000元。
5.学院设立助学金、协助办理助学贷款、提供助学岗位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高校国家助学金:凡获得者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凡获得者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助学贷款: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学院资助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十二.毕业及学历
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相应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十三、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院报到注册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十四、组织工作
1.由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高职扩招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高职扩招工作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
学院负责部门:纪检监察室 监督举报电话:0994-2334923
联系人:俞秀红 联系电话:13519966702
电子邮箱:xjnzyjc@163.com 邮政编码:831100
通讯地址: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十五、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1.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考点
地址:新疆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
联系人:赵希斌、古丽努尔
联系电话:13999559209、13999111382 传真:0994-2334961
2. 和田市农牧民技工学校
联系人:张慧、张东
联系电话:18699142660、13999557911
十六、附则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并非学院录取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任何承诺与我院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