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院校扩招200万的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扎实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0]109号)要求,认真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工作。
第二条 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4597 招生代码:6243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岩街与商鞅路交叉口东160米路北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等专科学校
第九条 招生咨询电话:0393-6915616 、6932189 6915916
学校网址:http://www.pyyzh.cn
第十条 学校概况: 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河南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设立的一所全日制公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位于享有“华夏龙都”“中华帝都”盛誉的濮阳市,现有教职工510人(不含附属医院),专任教师465人,其中:中、高级以上职称293人。学校占地面积685亩,校舍建筑面积17.8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6500万元,馆藏图书74万册,中外文期刊350余种,所有教室均配有多媒体教学系统。
学校秉承“尚德、弘医、精学、笃行”的校训,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学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5%以上。先后荣获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河南省最美建筑”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专业培养对健康要求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色盲、色弱及视力和听觉不合格者不能报考我校医学类各专业。
第四章 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考试
第十一条
(一)招生对象:
1、已通过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2、已通过2020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5日18:00。
(三)报名网址: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
网址:(http://www.pyyzh.cn )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四)志愿填报: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1-5个专业及是否同意校内调剂专业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对于填报超过1所高校志愿的考生省招办将取消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
(五)准考证领取: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11月20日到学校教务处8B13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0年高职扩招招收护理、护理(国际护理方向)、护理(老年护理方向)、护理(社区护理方向)、护理(急救护理方向)、护理(ICU护理方向)、助产、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健康管理、中药学、中医养生保健、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眼视光技术共计18个专业。招收A、C两类考生,共计130人。
(七)技能拔尖人才及退伍士兵免试入学
1.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由省级教务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退役士兵,可向高校提出书面免试申请,由我校予以免试录取。
2.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退役士兵提供退役及荣誉相关证明。
(2)要求考生现场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上交时间为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11月13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上交地点为濮阳医专2号教学楼C区107室,逾期不再接收。
学校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和公示,公示后的名单上报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技能竞赛情况复审。
(3)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学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 考试科目及时间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采取分时段、分批次组织考试,全程封闭考试管理,到后即考、考后即离,减少人员聚集、停留。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采取文化知识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知识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满分4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测试项目为血压测量,满分为150分;总分600分。
注:职业技能测试(60分)可采用各级技能竞赛成绩(国家级技能竞赛获奖者150分,省级技能竞赛获奖者120分,市级技能竞赛获奖者100分,校级技能竞赛获奖者30分)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150分)替代(职业资格以人社部【2017】68号文件为标准)。
考试统一安排在2020年11月21日8:30-11:30进行,考试地点: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试及职业技能测试总分,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模式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同分的考生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考核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学校按照录取规则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后确定的录取名单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省招办。
第十四条 被录取学生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一视同仁,考生入学报到后享有同等待遇,但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省招办负责在全国普通高校网上录取系统中核准高校录取数据,认定考生录取资格,办理相关录取备案和上报手续。
第十五条 录取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已参加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含对口升学报名),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已参加我省2020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必须通过河南省招办组织的考生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以及高考体检,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职扩招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要求,学费标准:4800元/生/年。
第七章 奖学金及资助措施
第十七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勤工助学为主导、助学贷款为主体,奖、贷、勤三位一体联动助学”的资助体系。其中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措施。
第八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已录取的新生应该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校方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信息,将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库中予以注销,并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九条 毕业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