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1 号)和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意见》(川委办〔2017〕29 号)等文件相关精神,就读四川理工技师学院学生毕业后可享受下述待遇。
1、学历待遇: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班学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
2、就业待遇:
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试用熟练期及转正定级的工资标准,分别比照大专、本科学历执行。
3、职称待遇:
企业对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受聘于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的技能人才,可比照本单位的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给予相应福利待遇。
4、参军入伍:
对技师学院毕业的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纳入军队士官招收对象范围,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
5、参加公招:
畅通技能人才向机关事业单位流动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报考公务员;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职(岗)位招考(聘)条件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可比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参加招考(聘)。
6、创业支持:
探索建立职业资格与相应学历比照认定制度,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以上就是就读四川理工技师学院学生毕业后可享受的待遇,还有在四川理工技师学院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参加企事业单位职称评定、职位晋升时,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享受相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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