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青海省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二、院校代码:12869
三、校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688号
四、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五、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六、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职)
七、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 |
招生类别 |
招生计划 |
科类 |
计划 |
男 |
女 |
刑事执行 |
普通类 提前 |
7 |
文科 |
5 |
5 |
0 |
理科 |
2 |
2 |
0 |
|||
行政执行 |
2 |
文科 |
1 |
0 |
1 |
|
理科 |
1 |
0 |
1 |
|||
司法信息安全 |
3 |
文科 |
0 |
0 |
0 |
|
理科 |
3 |
3 |
0 |
|||
小计 |
12 |
文科 |
6 |
5 |
1 |
|
理科 |
6 |
5 |
1 |
上述计划为拟定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以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公布、下达的为准。
八、外语语种要求:
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要求,学生在校期间的教学全部使用英语。
九、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招生对象: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对应、往届考生不作限制。
(二)招生条件:根据司法部、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除应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身体、思想政治品德等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审合格
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好,政审必须合格。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收容教养的;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③参加邪教组织的;
④有过吸毒史的;
⑤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因犯罪正在服刑的。
考生从我院官网上下载打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政审表》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审。今年由于疫情原因,不再组织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前应政审完毕并合格,被录取考生的政审材料入学报到时由本人交给学院。
2.身体条件合格
考生身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心理健康;
②双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7,无色盲、色弱;
③两耳听力均超过3米;
④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⑤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
⑥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嗅觉迟钝、口吃、鸡胸、腋臭、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步态异常,无重度平趾足(平板脚),无文身、驼背;
⑦无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恶性肿瘤、尿毒症等严重疾病,无传染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⑧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规定要求执行。
3.由于不再组织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考生的身体条件,由我院按照其投档时电子档案中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根据有关文件和本章程规定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录取。
4.考生体能必须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符合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体能测评标准,能够正常参加司法警察院校教学训练活动。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或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招考办法
1.填报志愿
须在专科提前批次填报专业志愿,成绩需达到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
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2020年暂不进行现场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工作;政审工作参照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警察类专业招生的相关标准执行,具体工作由青海省司法厅负责组织实施,具体通知公告将在青海省司法厅、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官网发布;体检以高考体检结论为录取依据。
3.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公布的《2020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青海省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4.录取具体方式
(1)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将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先行予以淘汰。政审合格且体检结论符合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专业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已录满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有位次号的按位次号顺序录取,没有位次号的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在不分科类的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3)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如女生生源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增加到男生招生计划中;如男生生源不足,剩余计划不调剂增加到女生招生计划中。
(4)无专业加试要求。
(5)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参加其他批次高等学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十一、收费标准:
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学生每学年收学费6000元;住宿费:学生公寓4人一间,每人每学年1600元。
十二、学生管理特色、学生待遇与就业:
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毕业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学生毕业前,可参加统一的人民警察录用考试,择优录用。
十三、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十四、学历证书种类:专科(高职)
十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688号
4.邮政编码: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