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15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单招准备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0〕98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350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相关要求,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考试招生工作原则,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学校内部业务部门实行“招考分离”工作原则。
第二条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1年,1958年至1963年举办本科教育,1994年全国首批举办高等职业教育,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唯一公办轨道交通类高职院校、全国铁路系统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位于中国铁路重要交通枢纽、河南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郑州市中心城区,新校区位于地理位置优越、发展前景广阔的郑东新区,在校生20000多人。学校总占地面积1081810㎡,建筑面积407290㎡。固定资产总值41444.92万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总值25416万元。图书馆藏书116.83万册。
学校设置有15个教学院(部),工、医、文、管、经济、艺术6大类68个专业协调发展,形成了主干的轨道类、医护类专业,精干的人文艺术类专业布局,面向全国招生。现有教职工900余人,专任教师647人,副高级及以上专任教师占27.82%,博士、硕士占69.24%,双师素质教师占90.11%。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教学名师26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1人,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全国职业教育轨道交通名师7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计算机应用技术(高速列车智能运维)团队荣获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现代轨道交通技术教师团队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学校是全国首家坝道工程“医院”高职分院,全国高职院校中唯一的职业能力重构研究机构——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能力重构研究中心,与英国技能优才中心(UKSCE)、英国国家铁路技能研究院(NSAR)合作成立“中英轨道交通研究院”,学校拥有省级科研平台7个。学校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级优质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国家首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教育部首批信息化试点单位、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河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教育厅与郑州铁路局共建院校、河南省智慧校园建设试点高校、河南省教育科研网节点单位。
学校是欧亚交通高校国际联合会副主席单位兼秘书长单位,中俄交通大学校长论坛副主席单位,注重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推动教育教学深层次改革。学校先后成立南非“詹天佑学院”、坦桑尼亚”中坦交通学院”,建立埃塞俄比亚培训中心,首批77名南非留学生已毕业回国,完成首批俄罗斯交通高校教师培训任务,与中土—中国中铁亚吉铁路运营和维护项目联营体签署合作协议,首批亚吉铁路65名电力机车司机培训任务高质量完成。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8%以上,人才培养质量深得用人单位及社会赞誉,其中90%以上的毕业生被国有特大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及三甲医院录用。
学校始终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加强内涵建设,不断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办学实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建校60余年,共培养中、高等技术应用型和管理型人才15万人,为国家轨道交通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支撑和智力支持。近年来,学校乘势而上,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对接河南对外开放,奋力提升办学国际化水平,全面打造“围绕地方有作为、服务行业有贡献、融入国际有影响、培养学生有发展”的高水平职业院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主管招生就业、教学、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信息化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宣传、考务、录取、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单独考试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对象、分专业招生计划、考核与录取
第五条招生对象
已通过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未被统一高考、对口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受招生专业限制,不含艺术类、体育类毕业生)需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大学本科毕业时间原则上为2018年以后,且已通过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原则上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已通过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第六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259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铁道机车、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车辆、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等专业要求考生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无色盲、色弱;铁道机车、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等专业只招男生。
依据报考生源情况,专业招生计划可进行适当调整。
第七条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招收河南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退役士兵的招生计划在我校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中单列。
报考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单列计划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验证登记后,才可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报名。
验证时间:9月13日
验证地点:幸福路校区招生办公室
报考退役士兵单列计划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证明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验证登记后,才可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 (http://pzwb.heao.gov.cn)报名。
验证时间:9月14日至9月15日
验证地点:幸福路校区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凡报考我校眼视光技术专业,愿意参加该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确认。
时间:9月16日
地点:幸福路校区招生办公室
对于到校确认参加眼视光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且具有视光类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认定成绩为20分。
第九条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招收社会考生的招生计划在我校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中单列。
第十条填报志愿:考生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在2020年9月15日9时至17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报考我校护理类专业【包含护理、护理(ICU方向)、助产三个专业】和康复治疗类专业【包含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心肺康复方向)两个专业】的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按护理类或康复治疗类填报。学生入校后一年级进行大类培养,二年级根据个人意愿和学校相关规定分专业培养。
第十一条报考我校退役士兵单列计划的考生,填报专业为我校与俄罗斯交通大学(原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尼古拉二世皇帝交通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铁道机车、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
报考我校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单列计划的考生按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填报专业志愿。入学后,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和《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轨道交通创新实验班实施办法(试行)》等管理文件之规定,可参加我校轨道交通创新实验班学习,免学费、免住宿费,享受入学奖学金,学制两年。
报考我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室内艺术设计两个专业的考生,受专业类别限制,不能填报其它专业志愿;报考钢琴调律专业的考生,受专业类别限制,不能填报其它专业志愿。
第十二条高中毕业生(不含报考眼视光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考生)只进行文化素质评价;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退役士兵、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不含报考眼视光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考生)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
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采用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科目原始成绩,各科目分数相加后总分计为文化素质评价成绩。
第十三条报考眼视光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的高中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只进行职业技能测试评价。
第十四条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350号)文件精神,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向学校提交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申请。学校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后,报省教育厅进行资格确认,确认通过名单在我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只受理获奖证书显示专业与申请免试入学专业相符的考生申请,专业不相符的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9月12日
受理地点:幸福路校区招生办公室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
1.考生总分计算方法:
高中毕业生(不含报考眼视光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考生):
总分=(文化素质评价成绩÷900)×100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最高成绩=900分)
中职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退役士兵:
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成绩+认定成绩
社会考生(不含报考眼视光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考生):
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成绩
报考眼视光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的高中毕业生和社会考生
总分=职业技能测试评价成绩+认定成绩
2.学校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分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遇到专业录取最低分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高中毕业生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原始成绩排名录取;中职毕业生按技能竞赛认定成绩排名录取;退役士兵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成绩、认定成绩排名录取。报考眼视光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的考生,按认定成绩排名录取。
3.报考我校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单列计划的考生,在录取时单独排名,分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招收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专业计划依据生源人数,可适当调整。
4.报考我校退役士兵单列计划的考生,在录取时单独排名,分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招收退役士兵的专业计划依据生源人数,可适当调整。
5.报考我校的眼视光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考生在录取时单独排名,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报考我校的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不做专业调剂录取。
7.报考我校的社会考生在录取时单独排名,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不做专业调剂录取。社会考生的专业计划依据生源人数,可适当调整。
8.报考我校眼视光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单列计划的考生,不做其它专业(含眼视光技术专业)调剂录取。
第十六条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的预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经公示且无异议的预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十七条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注册学籍后,转学、转专业按我校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眼视光技术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
第十八条身体条件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凡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不参加高考体检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执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2020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普通文科类专业3700元/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年、医学类专业48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6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中澳合作(与澳大利亚霍尔姆斯学院合作办学)学费标准12000元/年、中加合作(与加拿大诺奎斯特学院合作办学)学费标准12000元/年、中俄合作(与俄罗斯交通大学合作办学)学费标准13000元/年、中俄合作(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办学)学费标准150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800元/年。
依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精神,“允许高校在规定的幅度内自主确定学费标准,国家级高职优质校可上浮15%,上浮专业范围不得超过当年该校招生专业总数的20%“的规定,我校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中护理类专业收费标准上浮15%:护理类专业【包含护理、护理(ICU方向)、助产三个专业】收费标准5520元/年。
第二十一条奖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二十二条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校外人员进行招生代理与考前培训工作,学校也不组织考前培训工作。所有单独考试招生信息和相关政策以我校官网(http://www.zzrvtc.edu.cn)发布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学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9号(新校区)
郑州市二七区幸福路2号(老校区)
国家代码:10843河南省招生代码:6265
咨询电话:0371-66993105 66901341
监督电话:0371-60867175 60867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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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51460(新校区) 450052(老校区)
学校网站:http://www.zzrvtc.edu.cn
电子邮箱:zzrvtc_zb@163.com
招生微信公众号:郑州铁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