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技能优秀中职毕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章程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技能优秀中职毕

第一章 总则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技能优秀中职毕

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技能优秀中职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宁波市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浙江省高职优质校建设单位、首批教育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

学校坐落于宁波市北高教园区,交通便利,地铁2号线可直达宁波城市中心商圈。学生宿舍条件优越,配置空调、网络、独立卫生间和便利的生活设施。学校占地面积600多亩,现有在校生1万余人、教职工700余人。师资力量雄厚, 现有专任教师387人,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比78%。在聘专职外籍教师10人、港澳台教师3人。现有专业38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省级优势专业及特色专业10个,省级示范专业4个。

第三条学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国标码:13025,浙江省招生代码:0058;颁发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历证书。

第三章 申请条件及流程

第四条技能优秀的中职毕业生申请免试升学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浙江省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二)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免试就读我校相关或相近专业。具体办法参照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执行。

(三)已被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免试升学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

第五条报名流程:

(一)申请与公示。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本人向所在 申请,经学校审核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要求:中学在校园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名单、所在班级、获奖项目、拟申报专业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材料寄送。对于在2019年比赛及之前获奖的考生,须在6月20日前向我校报送申请材料或通过EMS、顺丰快递邮寄材料。在截止日期未寄送至我校的,逾期不再办理,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邮寄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号楼南楼一楼103室招生就业处,邮编315211,电话:0574-86328888。

考生申请所需材料如下:

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一式2份);

2.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A4纸)1份;

3.考生高考体检结论反馈单(加盖中学公章)1份;

4.单独考试报名证复印件(A4纸)1份;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A4纸)1份;

备注:免试升学报名条件和申请材料及相关政策,教育主管部门若有调整的,我校按相关新的政策执行,另行通知考生及中学。

第四章奖励及优惠

第六条奖学金政策。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可授予学校新生奖学金(一等奖人民币10000元 、二等奖人民币5000元、三等奖人民币3000元)。获得世界技能大赛进入国家集训队资格的考生,可授予新生奖学金人民币5000元,代表中国队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的考生,可授予新生奖学金人民币10000元。凡满足多项条件者,按其中等级最高的一项,确定新生奖学金等次。获新生奖学金的学生,可继续参评校内其它各类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申请及发放,按学校公布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七条优惠措施。免试升学考生入学在校期间,参加各类评优、评奖、竞选、入党、国际交流等项目评比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专业技能符合条件的学生,优先进入竞赛团队。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重点推荐进入学校合作的就业单位,以及单位所需求的重要岗位。

第五章 招生录取及监督

第八条资格审查及录取。我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免试升学拟录取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即为拟录取考生,相关考生材料报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九条免试升学录取的专业。考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我校当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根据学生所获奖技能竞赛项目确定学生录取专业,原则上为该竞赛相关或相近专业。

第十条2020年免试升学招生录取专业与考生类别对照表

免试招生专业

中职考生类别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数控技术

机械类、电子电工类、汽车类

休闲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实务、跨境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管理、投资与理财、会计、物流管理

商业类、外贸类、财会类、旅游服务类、文秘类

移动应用开发、包装策划与设、游戏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ERP应用与实施)、包装艺术设计、计算机信息管理(工业大数据)

计算机类、工艺美术类

人物形象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中韩合作办学)、美术、服装表演(时装表演与营销)、音乐表演、表演艺术、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工艺美术类、学前教育类、时装表演类、建筑类、音乐类、舞蹈类、影视表演类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服装设计与工艺(时装管理)

服装类、工艺美术类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环境艺术设计(软装设计)、纺织品检验与贸易、纺织品设计(设计与贸易)、染整技术(数码印染与营销)、现代纺织技术(智能制造)

化工类、工艺美术类、机械类、服装类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合作办学)、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时尚传媒中英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与工艺(时装管理中英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办学)

服装类、工艺美术类、外贸类

第十一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于符合规定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我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二条免试升学招生录取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学校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

第十三条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报考测试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的;

第十四条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对在推荐保送生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我校将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免试升学进程

时间

内容

6月20日前

报名、申请材料报送

6月25日前

学校审核、拟录取

6月25日后

考生材料,学校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7月-8月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

8月-9月

学校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暂定10月

新生入学

新生入学后二周

根据学校通知,学生申请《新生奖学金》,按规定发放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十五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2号楼一楼招生办公室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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