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录取原则及程序
红河学院全称是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主管部门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是实行云南省教育厅与红河州政府共管以州管为主的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是云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今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计划招收高中起点三年制大专生和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生。
高中起点三年制大专招生专业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眼视光技术、口腔医学技术10个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共计1211人。三年制大专招生代码:5398。
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招生专业有护理、助产、药学、检验、康复、影像6个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共计690人。初中毕业生想报读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五年制大专,必须参加中考志愿报名,由省招办统一录取。报名时,请正确填写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五年制大专招生代码:530750。
录取原则及程序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并按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按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除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医学类各专业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者。
由于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考生在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身体健康状况不适者,建议不要报考,否则会影响今后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身高155cm以下学生不宜报考护理、助产专业)。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
录取工作中经省招办调配后仍不能完成地区生源计划的,学院有权将该地区的计划调到生源好的地区择优录取。
录取工作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招生省市的招生工作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学院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按照“阳光工程”要求,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考生均可通过省招考院提供的途径查询,也可登陆学院网站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可在当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可向学院申请困难学生补助,学院建立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为一体的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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