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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招生章程-2023年普通类本科

招生简章 2023-12-12 04:16:13 59 未知 admin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招生章程-2023年普通类本科

第一章 总 则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招生章程-2023年普通类本科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招生章程-2023年普通类本科

第二条学校全称: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国际代码:13431

英文名称:Institute of Technology East China Jiao Tong University

第三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四条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五条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兰大道899号,邮政编码:330100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考试监察委员会,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九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条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批次,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对于江西省内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对于江西省外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在江苏省,我校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再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分专业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对高考综合试点改革省(市),按照当地文件规定执行,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办的规定加分予以认可。

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遵照相关省份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我校录取原则录取。

1、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录取原则:要求通过所在省专业统考(联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控制线,按“总分=专业成绩×50% +文化成绩×50%”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内蒙古地区使用“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

2、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我校在山东省组织专业校考,在其他省份承认相关专业省统考(联考)成绩。山东省考生应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并校考合格,其它省考生应通过所在省专业统考(联考),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控制线,根据所报志愿,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要求通过所在地区专业统考(联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控制线,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专业成绩×60% +文化成绩×40%”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第十七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体育教育专业要求通过所在省份体育专业统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控制线,遵照相关省份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内蒙古地区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入学后所有专业的公共外语必修课程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英语专业需参加各省(市、区)考试院(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试,且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100分。

第四章收费标准、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二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杂费、住宿费和书籍费等费用。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学费为18000/学年;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专业学费为18000/学年;其它专业学费为16500/学年。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考研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五章人才培养

第二十四条学校关心每一位学生成长,因材施教,实施主体性个性化培养。学生入学第二学期,经申请、审核通过后,可转入适合自己的专业学习;学校鼓励学生修读双专业或双学位。

第六章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七条艺术类、体育类新生入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或与校考时水平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第二十八条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791-8212120882121199

传真:0791-82121199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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