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23年普通类专科
漳州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要:
1、学院全称:漳州科技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14113(国标代码)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4、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6、校址:福建省漳州市324国道旁
7、学校概况:漳州科技职业学院,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国道324线(厦深高铁漳浦站)旁,校舍面积24万平方米。学院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是具有独立颁发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学院学制三年,下设茶学院、商学院、食品科技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设有茶艺与茶叶营销、文化创意与策划、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会计、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网络营销(大数据应用方向)、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商务英语、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电子商务、建设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室内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广告传媒设计方向)、产品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电商服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网络技术与影视动画方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交互设计方向)、虚拟现实应用技术、护理、助产、食品加工技术、食品加工技术(西点饮品制作应用与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营养与健康方向)、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安全与质量检测方向)、化妆品经营与管理、化妆品经营与管理(形象设计方向)等30多个专业。师资队伍主要来自国内外著名大学的教授、博士、硕士以及来自海内外的知名学者。
2008年获教育部批准成为第一所具备招收外国留学生、台湾学生资格的高职院校。2012年3月通过国家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首轮评估。学校是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项目承担高校、国家级星火科技项目承担高校、国家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及农业部、国台办批准培训项目实施基地、全国妇联妇女创业就业培训示范基地、海峡两岸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交流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学校与集美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闽南师范大学等本科院校开展“专升本”学历教育,并与台湾嘉南药理大学、首府大学、育达科技大学等一批知名高校开展校际合作和出国留学业务。我校共有3个专业获评为省级示范专业,4个专业进入省级前10名,2个实训基地获选为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专利发明52项,被授予漳州市工业设计创新中心。2014至今,在全国高职院校级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中共获得1个国家一等奖、3个国家二等奖、3个国家三等奖、13个省级一等奖、28个省级二等奖、40个省级三等奖。
8、学历颁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漳州科技职业学院;学历证书种类: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大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二、2019年招生范围、招生类别与招生专业
2019年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范围涵盖福建省、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20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范围以考试院批复为准。
2019年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均为普通高校指令性计划,共有30多个专业及方向,均为教育部备案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类别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详细招生计划和招生类别可以查看学院招生处网站。
三、报考条件、外语语种、招生要求
1.报考条件:凡取得报考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良好的上述省份的考生均可报考。
2.外语语种:各专业面向全国海外招生,外语语种不限,无口试要求。
3.招生要求:各个专业均无性别限制。各专业招生时均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开展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校招生处负责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招委会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教育部和省计划部门核定的当年招生计划和学校制定的招生规则进行招生。
2.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纪检的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凡填报我校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按照民办院校优惠条件优先录取,具体照顾政策按各省高招办规定执行。
4.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5.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6.福建省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
五、2019年收费项目、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收费标准:我校严格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各专业学费标准: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专业每人7000元/年,茶艺与茶叶营销、文化创意与策划专业每人7500元/年,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妆品经营与管理专业每人8000元/年,会计、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室内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虚拟现实应用技术专业每人9500元/年,网络营销、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每人9800元/年,助产专业每人10000元/年,护理专业每人11000元/年,其他专业每人9000元/年;
(2)住宿费收费标准:1700元/年
(4人/间公寓,带空调、热水器、洗衣机)。
(3)代办费收费标准:教材费每人700元/年(多退少补);
校服及军训服装费:350元(多退少补);
代办费由学院代收代支,严格遵守“专款专用”的原则,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一次,毕业前余额退还。
(4)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13〕41号文件执行。
2.奖助学措施
(1)高分奖励: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实际报到入学后,可根据以下条件获取相应的奖励(取最高一项)
针对福建省考生:
1)高职招考
高职招考成绩达到本科线及以上的考生(中职生在学校期间获得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或者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者),给予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中职生在学校期间获得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三等奖者,给予奖励人民币3000元;
2)普通高考
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线及以上者,填报我校并实际录取到我校就读的学生给予奖励人民币5000元;
3)创业基金:填报我校志愿并实际录取到我校就读的茶艺与茶叶营销、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文化创意与策划专业学生可优先纳入创业班培养,培养考核通过最高可获15万元创业基金。
针对福建省外的考生:
1)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线及以上者,填报我校志愿并实际录取到我校就读的学生给予奖励人民币5000元。
2)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志愿并实际录取到我校就读的茶艺与茶叶营销、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文化创意与策划、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妆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生(可优先纳入创业班培养,经考核通过最高可获15万元创业基金),奖励人民币3000元。
(2)奖助学金(奖助面高达38%)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2)校特等奖学金4000元/人、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三等奖学金500元/人。
3)特困生助学金4000元/人,贫困生助学金2500元/人。
4)企业、个人奖、助学金另外单列。
(3)带薪实践
学院校办企业及合作企事业单位提供许多顶岗实践岗位,学生可以利用节假日到企事业等单位参加勤工俭学,即可以提高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又可以获取相应薪资补贴学习和生活费用。
3.助学贷款政策:有生源地贷款政策地区的考生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生源地贷款。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招生处联系电话:0596-3921666、3184666
招生处传真:0596-3184889
投诉电话:0596-3184886
邮编:363202
通信地址:福建漳州市漳浦县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
七、本章程解释权归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解释
八、台湾地区、海外招生章程另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