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3年普通类专科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3年普通类专科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3年普通类专科

一、学校概况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3年普通类专科

1学校全称: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2971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学习形式:全日制

6学制:三年

7办学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办事处向家庄41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2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3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全程监察招生录取工作。

三、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即优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对于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5男女比例:不限。

6认可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性加分;对符合降分条件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规定执行。

7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8凡被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期到校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9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毕业证书的颁发

学校将依据《学生管理条例》、《学籍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成绩合格者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统一进行电子注册。

五、收费标准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云计收费〔200179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专业代码以“51”开头的农林牧渔大类收费:4500/学年/,除农林牧渔大类以外的其它专业收费:5000/学年/人,住宿费根据不同标准在800-1200/学年/人之间,所有专业书费预收500/学年/生,多退少补。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9年新生入学须知,也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

六、奖学、助学办法

1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优秀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也自行设立院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2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困补助、御寒补助、勤工助学等,可参看学校招生简章。

3根据社会捐助资金、企业设立奖助学金情况,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及校企合作奖助学金。

七、招生计划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

2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部门公布的2019年招生计划表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7-2990071(传真)/2295193

举报电话:0877-2990809

邮编:653106

九、附则:

1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本章程解释权属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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