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省内)
一、学校代码:1156(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
1456(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专业)
1566(海外本科直通车)
1656(中外合作办学)
二、学校名称: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三、学校性质:国有公办院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办学地点:南京市江宁大学城
六、校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80号(江宁校区)
七、录取规则:
1.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本校招生专业对外语语种无要求。
3.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无传染病史;女生身高1.58-1.75米、男生身高1.72-1.85米;单眼裸视力0.7(含)以上(环形视力表),无色盲、色弱;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晰,听力正常;形体匀称;无慢性病史;无犯罪史。
4.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5.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办法确定,同分考生按语文和数学总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6.艺术类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体育类专业录取考对进档考生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按省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照顾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总分加分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八、收费标准:
我校收费严格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执行。
1.普通类:文科专业4700元/年、工科专业5300元/年;
2.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3.体育类专业:4800元/年;
4.康复治疗类专业:6200元/年;
5.海外本科直通车专业:8900元/年;
6.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3000--15000元/年。
九、奖励帮扶措施:
1.学校每年各类奖助学金总额达到1500多万元,包含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出境研修奖学金、毕业生奖学金)、学期奖学金和各类企业奖/助学金等,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完成学业。
2.学校开通了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进行学习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可以在当地银行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以来校后在工商银行申请办理政府贴息的助学贷款,用以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每学期学校设立多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使一些家庭困难的学生通过劳动获得一定的生活补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十、证书颁发:
按规定完成学业,由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江苏省教育厅验印、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
十一、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在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的有关招生信息均会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或相关招生资料上及时公布。
十二、招生咨询电话和网址
联系电话:025-52710189 52710208(兼传真) 400-040-1156
院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大学城)龙眠大道180号(江宁校区)
邮政编码:21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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