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3年普通类专科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外省普高招生章程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3年普通类专科

一、基本情况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3年普通类专科

国标代码:10849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3年普通类专科

院校全称: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全日制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

二、院校简介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是江苏省重点打造8所在全国具有领军地位、专业建设水平高、国际化程度高、特色鲜明、成果丰硕的“卓越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之一,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示范校、江苏省大学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3000人。

三、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1.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具体录取办法:

以高考投档总分(含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队,然后逐个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顺序考虑该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若该考生所填专业都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该考生录取完毕,顺序录取其他考生,直至录满为止。当投档分相同时:

①文理类专业:理科比较数学,文科比较语文,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②艺术类专业:投档分相同时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③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加分投档考生。

四、奖贷助学措施

1.助学

1)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凭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可贷8000/人·年,如所在地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可来校报到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我校视家庭经济贫困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给特困生发放补助,解决生活困难。校内设立多个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自食其力,解决生活困难。

3)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最高4000/人·年。

4)学校对部分确实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2.奖学

1)高分奖励:依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高分考生入学奖励办法》,对成绩排在我校前1%的考生进行高分奖励。一等奖5000/人,二等奖3000/人,三等奖2000/人。

2)在校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8000/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人·年)、企业奖学金等的评定。

330%的在校学生可获得校级奖学金,最高3000/年。

五、收费标准

按学年度收取学费、住宿费:

1.学费:管理服务类专业4700/年、工科专业5300/年;艺术类专业6800/年。

2.住宿费: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公寓条件收费8001200/年。

六、监督机制

我校在招生工作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和以“六不准”为主要内容的招生工作纪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电话(0516-83996085)。

录取工作在各省招办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批准备案后,通过各省招考官方网、学校招生网等向社会公布。

七、其它说明

1.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提前向学校招生办申请延期报到。逾期不报到未请假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检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经调查属实,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6-8388902183888688

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

招生QQ群:237214406

招生微信号:jsjzizs

学校微信号:jsjzi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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