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二、国标代码:13448
三、校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圣林街333号
四、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制三年
五、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组织机构: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和推进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部门主管院长及主要部门领导构成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
七、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和专业为准进行填报。
八、录取规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
2、除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确定的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按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且录取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投档成绩。
5、考生报考时无外语语种限制,入校后按英语、俄语、日语安排教学。
6、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建议报考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考生男身高172-185cm;女身高162-175cm,身体匀称,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没有明显的疤痕、胎记和纹身,无传染性疾病。考生需在报考前先面试,面试联系人:张老师18945330065。报考酒店管理专业考生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体态匀称、五官端正。
九、收费标准:
1、学费:2019年所有招生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年。
学费执行标准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复标准执行。
2、宿费:标准六人间,800元/人/年。
3、退费标准:按黑教联【2017】1号文件执行。
十、毕业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悖,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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