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3年普通类专科


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3年普通类专科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3年普通类专科

1、学校全称: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3年普通类专科

2、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北市商贸街158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9.3万平方米(约合588.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9.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6.5平方米;生师比16.1;专任教师13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0.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19.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534.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0255.7元;图书18.9万册,生均图书79.6册。

二、招生计划

1、语种要求:不限

2、男女生比例:不限

学院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学院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专业学费详见“三、专业设置”;住宿费1200/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国家奖学金8000/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年、一等助学金4000/年、二等2500/年。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平行志愿省份在录取期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顺序志愿省份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线上考生多于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遵循省招考委关于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单科成绩数学、语文、外语的高低优先录取。

2)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学院根据考生志愿意向进行调整。

6、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7、学院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北市商贸街158号。

联系部门: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

编:116031

招生热线:(0411864469298644773986447139 86510638 86861276 86446113 86510638

真:(041186447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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