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城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3.9万平方米(约合1108.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1平方米;生师比20.2:1;专任教师38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6.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0.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991.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824.3元;图书56.8万册,生均图书61.5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要求
语种不限。我院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日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生比例
各招生专业均不限男女招生比例。
我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我院专业设置及学制详见下表。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见“三、专业设置”表中列明。住宿费标准10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我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学院设综合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合作企业在校设立奖助学金。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2500元/年·人。
助学贷款:家庭贫困的同学可申请助学贷款帮助完成学业。
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资金,家庭贫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助学补助金。
创业基金:学院设有大学生自主创业基金10万元;企业在校内设创业基金20万元;支持学有余力同学,结合专业,自主创业。
学费减免:学院对孤儿大学生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3〕172号)要求,减免其学费和住宿费,并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说明
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院考生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2019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学院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分数优先。
对投档成绩、报考专业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顺序分数高者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7-7020038(兼传真) 7022166
学院官方网址:http://www.lnnzy.ln.cn
招生办网址:http://zsw.lnnzy.l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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