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黑龙江路45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68001.0平方米(约合551.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9平方米;生师比16.7:1;专任教师39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7.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6.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413.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498.5元;图书60.2万册,生均图书89.1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英语教育、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只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考生不受语种限制,公外只开英语。
2.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会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3000-6500元/年),宿费:(800—12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我校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国家助学金、奖学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奖、贷、助、补、缓”资助学生体系。凡我校学生符合国家及我校资助政策的相关规定,根据实际可申请相关种类的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500元。学生也可在生源地信用贷款,最高每人每年8000元。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辽宁省调档比例为100%,其它省份按照各省、市、区文件要求为准。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3CM—170CM,男生身高170CM—180CM。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的考生报考该专业。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我校艺术类考生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我校“艺术设计”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我校体育类考生在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普通类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于分数相同志愿相同的情况,文科考生查看语文、外语成绩。理科考生查看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对艺术类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和从高到低录取,对于总分相同志愿相同的情况,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文科考生查看语文、外语成绩;理科考生查看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对体育类进档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文科考生查看语文、外语成绩;理科考生查看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72216958、72216956、72217444
传真:024-72217666
通信地址: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黑龙江路45号
邮政编码:1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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