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招生章程-2023年普通类本科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9年普高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司法部直属)
办学层次:提前批录取本科院校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制:四年
二、招生计划
计划总数:2019年招生计划总数1820人,根据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警力需求情况、各省份生源情况、学校往年录取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分配至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各省份的具体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科类及语种要求:在区分文理科类的省份,除信息安全专业只招理科生外,其他专业及专业方向均文理兼招。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
三、招生专业
2019年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共10个,分别为:监狱学专业、监狱学专业(心理矫治方向)、监狱学专业(矫正教育方向)、监狱学专业(政治工作方向)、监狱学专业(劳动改造方向)、侦查学专业(狱内侦查方向)、法学专业、法学专业(戒毒工作方向)、行政管理专业、信息安全专业。根据2018年3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监狱学专业(含各专业方向)和侦查学专业(狱内侦查方向)为享受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政策的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
四、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招生对象: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我校所有专业及专业方向都在提前批次录取,考生须在提前批录取的院校栏内填报我校志愿。对应、往届考生不作限制。
(二)招生条件:根据司法部、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除应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身体、思想政治品德等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审合格
志愿报考我校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考生,政审必须合格。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收容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邪教组织的;
(4)有过吸毒史的;
(5)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因犯罪正在服刑的。
考生从我校官网上下载打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9年招生政审表》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审。今年不组织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的省份(包括辽宁、浙江、上海、重庆4个省、直辖市)的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前应政审完毕并合格,被录取考生的政审材料入学报到时由本人交给学生处;其他省份的考生应在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之前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时由本人将政审材料交给工作人员。
2.面试合格
志愿报考我校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考生,面试必须合格。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及其他政法工作。
3.身体条件
志愿报考我校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考生,身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心理健康;
(2)双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7,无色盲、色弱;
(3)两耳听力均超过3米;
(4)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58米;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5)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
(6)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嗅觉迟钝、口吃、鸡胸、腋臭、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步态异常,无重度平趾足(平板脚),无文身、驼背;
(7)无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恶性肿瘤、尿毒症等严重疾病,无传染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8)在组织体能测试的省份,考生的体能测试成绩应合格。
4.今年对辽宁、浙江、上海、重庆4个省、直辖市的考生不组织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以上省、直辖市考生的身体条件由我校按照其投档时电子档案中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根据有关文件和本章程规定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录取。其他省份的考生在录取工作开始前须按照相关公告、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或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所有专业及专业方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线;对不再分别划定本科一批线和本科二批线的省份,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该省份划定的本科录取控制线。对符合条件的线上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我校为提前批本科院校,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批次院校的录取。
(三)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在不分科类的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四)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选测科目等级为BB以上(含BB)。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省、上海市的考生不作选考科目要求。
(五)录取时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如个别省份生源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经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可将剩余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省份,调整计划的录取仍按照符合条件的线上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六)认可省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考生加分投档。
(七)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及专业方向。对于所报专业及专业方向已录满又不愿服从专业及专业方向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费506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
七、奖、助学金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按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勤奋奖学金,同时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八、学生管理
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学生入学后,均统一着人民警察学员制式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
九、毕业
学生修完学校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要求,颁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十、就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等文件规定,我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及专业方向实行按需培养,学生毕业前可参加由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的面向我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招警统一考试,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均合格的毕业生,按规定选择职位,录用为司法行政机关的人民警察或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及专业方向的毕业生也可通过其他方式自主择业。
普通类专业及专业方向的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包括通过参加“国考”、“省考”等公务员考试就业,通过参加企事业单位入职招聘等方式就业,通过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升学深造等。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电话:0312-5910067,5910069
传真:0312-5910065,5910069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312-5910317
学校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
邮政编码:0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