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1年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3年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3年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高考招生章程



2023年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招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院校名称: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4463


院校性质:公办 师范类全日制 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校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职业教育园区厚德路18号


邮政编码:017000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全国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结合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来源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五条 招生专业: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特殊教育、早期教育、美术教育、艺术教育、动漫设计、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教育、舞蹈表演、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舞蹈编导、广告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招生条件和加分政策按照国家和各省(市、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七条 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方式,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对考生所填报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八条 不限定男女比例,体检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美术类、音乐类、其他艺术类、编导类录取原则


美术类,音乐类考生需参加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并且成绩达到专科线以上。其他艺术类,舞蹈编导类考生需要参加校考并且成绩达到专科线以上,录取时依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 平行分录取原则


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对口升学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综合、高职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英语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对其他生源地考生,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执行。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一)学费: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6500元/年。


(二)住宿费:900元/年—1100元/年。


第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77—5119660 0477—5113311


学校网址:http://www.nmmzyz.org.cn


学校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职业教育园区


邮编:0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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