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介绍招生简章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招生计划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招生要求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收费标准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资助政策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一.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介绍
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创办于1960年,历经武钢医学院(1960年)、武汉冶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1965年)、武汉冶金科技大学医学院(1995年)和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1999年)更名。目前,医学院是武汉科技大学的主体学院之一,坐落在美丽的黄家湖畔,校园环境优美,人文氛围浓厚,治学风气严谨,是学医的理想场所。医学院目前开办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药学和卫生检验与检疫5个本科专业。是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单位,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2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生物医药工程、安全工程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医学院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科研水平,现有重点科研基地“生物医学研究院”,“细胞与分子生物学研究所”和“职业病防治研究所”等。在心脏电生理、心脑血管药理、基因转录与调节、职业与环境卫生、分子生物学等领域都取得了重要成果。近5年来,承担了包括国家“863”、“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及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及横向协作项目等一批高水平科学研究项目,科研经费到账共计1512.81万元。发表科研论文418篇,被SCI和Medline收录100余篇。获得湖北省科技进步奖2项;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湖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
学院教学机构有基础医学部、预防医学系、护理学系、药学系和5个临床学院,有教务管理办公室、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和临床教学管理办公室。学院拥有四个实验教学中心(基础、预防、护理、药学)、1个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和1个实验动物中心,其中,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为省级示范中心。实验中心共有26个专业实验室,114间实验教室,实验仪器设备2700余件,总价值1600余万元。学院拥有5所附属医院,其中,4所综合性医院、1所专科医院、均为三级医院,总床位达3200余张。此外,学院拥有实习基地35家,其中医院25家,疾病控制中心8家,医药公司(制药企业)2家。
历史沿革:
公元1898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朝政府批准成立的湖北工艺学堂。
1907年,湖北中等工业学堂。
1913年, 湖北省甲等工业学校。
1922年, 湖北省高级工科中学校。
1927年, 省立二中、省立三中。
1935年, 汉阳高级工业职业学校。
1949年, 武昌高级工业学校。
1953年, 中南钢铁工业学校。
1954年,武昌钢铁工业学校;武昌建筑工业学校。
1958年,历经湖北中等工业学堂、湖北甲等工业学校、汉阳高级工业职业学校等学校的传承与发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组建为武汉钢铁学院,开始开办本科教育。
1983年, 武汉钢铁学院;武汉冶金建筑专科学校;武汉冶金医学专科学校。
1993年, 武汉钢铁学院;武汉建筑高等专科学校;武汉冶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995年,隶属于原国家冶金工业部的武汉钢铁学院、武汉建筑高等专科学校、武汉冶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武汉冶金科技大学。
1999年4月28日,经国家教育部同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武汉科技大学。
2013年11月14日,湖北省政府、教育部和宝钢、鞍钢、武钢、首钢、中国冶金科工集团、中钢6家特大型企业共建武汉科技大学,标志着武汉科技大学正式加入国家实施的省部共建地方高水平大学计划行列。
2020年,获批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二期工程。
五.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规模及占地面积学校校园总面积170.9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04.15万平方米。校园依湖览江、风景优美,教学设施齐备,办学条件完善,是湖北省“生态园林式学校”、“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实验室总面积11950平方米,学校图书馆馆藏医学、生命科学类图书24.6万种,纸本图书14.3万册,电子期刊4578种。医学院内设教学机构有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系、药学系,代管临床教学管理中心。拥有实验仪器设备总价值 3800 余万元,4个实验教学中心(基础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学、药学)、2个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和1个实验动物中心。
六.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师资力量#p#分页标题#e#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学术精湛、师德高尚的师资队伍。目前有专任教师150人(不含各临床学院教师),其中正高职称18人,副高职称52人;具有博士学位29人,硕士学位7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34人。此外,学院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双聘)2人,湖北省“楚天学者”特聘教授3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湖北省跨世纪学术骨干”1人。学院现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精品课程1门(生理学),省级优质课程3门(内科学、生物化学、预防医学),校级精品课程7门(组织胚胎学、生物化学、预防医学、系统解剖学、病理学、药理学),校级优质课程9门。
七.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招生对象及地区录取规则: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根据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第一志愿考生报考数及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在当地的调档比例,比例一般控制在计划数的100%~120%。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的调档比例与调档方式根据各省相关政策确定。
我校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我校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我校才接受非一志愿考生。
对拟录取的考生安排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在江苏省,我校要求普通文理科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为B+B及以上,安排专业时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执行。即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排序,分数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在湖北省,我校为护理学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分别单独开设投档单位,与其它专业分开投档。既填报护理学专业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又填报其他专业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分类投档。如果投档线上护理学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适当降低投档线(但不低于第一批本科批次线)择优录取有我校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但该部分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若降低投档线后该专业志愿生源依然不足,则考虑在非护理学专业投档单位的考生中调剂录取,或者征集志愿以填补缺额。如果投档线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适当降低投档线(但不低于第一批本科批次线)择优录取有我校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者视为在中外合作办学的各个专业间也服从调剂。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全部考生在校期间不得转专业。
对符合教育部及各省(区、市)规定的优录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办加分之后的投档分数录取并安排专业。
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招委有关政策制定具体办法,详见我校当年向社会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招委有关政策制定具体办法,详见我校当年向社会发布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国防生按照国家及各省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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