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填报志愿时,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有哪些、一般多少钱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大学生必备网为大家整理的奖学金设置情况,包含国家资助和校内资助等,供大家参考:
一、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奖助学金设置情况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全国共奖励6万人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300人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特困4500元;困难2800元 | 全省贫困生20% (一等5%;二等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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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新生入学奖励金金额: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 | 无限制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校内资助 | 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1.主要负担学生经济来源的家庭成员失去劳动能力,或学生的家庭遭遇洪水、火灾、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患病住院医疗费用除医保报销外自付金额在3000~10000元之间等情况,补助1000元。 2.学生突遇父母患重特大疾病或父母亡故、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造成生活经济困难,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患病住院医疗费用除医保报销外自付金额在10000~30000元之间等情况,补助2000元。 3.学生本人突患重特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等造成生活经济困难,或学生本人医疗住院费用除医保报销外自付金额在30000元以上等情况,补助3000元。 4.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给予临时补助或确需提高补助标准的,经系部审议、学工处审核、相关院领导审批,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补助,但原则上不高于5000元。 |
无限制 |
返乡路费补贴 | 按照实际票价金额补助,最高不超过500元每人。 | 比例控制在本系贫困生总数的20%以内。 | ||
春节困难慰问补助 | 1000元 | 比例控制在本系贫困生总数的2%以内。 | ||
实习生住宿补贴 | 2400元 | 特困实习生 | ||
毕业生求职补贴 | 2000元 | 当年毕业生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本专科学生 | ||
校内奖学金 | 综合奖学金 | 特等奖金额为3000元,一等奖金额为2000元,二等奖金额为1500元,三等奖金额为1000元 | 根据学生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和智育测评进行评定,按专业、年级划分。设立四个等级: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评定,比例控制在班级学生总数的30%以内,其中特等奖学金占班级学生总数3%,一等奖学金占班级学生总数5%,二等奖学金占班级学生总数10%,三等奖学金占班级学生总数的12%。 | |
实习生奖学金 | 1000元 | 比例控制在当年系部实习学生人数的5%以内 | ||
校内先进个人 | 三好学生 | 500元 | 推荐三好学生名额为本系部学生总数的5%。 | |
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工作积极分子 | 500元、300元 | 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为本系学生总数的2%,推荐学生工作积极分子名额为本系学生总数的4%。学工处和院团委向各系部推荐学生管理自律委员会、院学生会、团委会干部、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为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占院学生干部总数的8%,推荐为学生工作积极分子的占院学生干部总数的12%。学工处和院团委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工作积极分子不占系部名额。 | ||
优秀毕业生 | 500元 | 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为班级人数的5%以内。 | ||
勤工助学 | 每小时15元 | 约280个岗位 | ||
学费减免 | 减免1000-6600元 | 评定比例学生总数10%以内 |
二、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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