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职比、普职分流,这些稍显专业的教育名词,这两年却成了家长们教育焦虑的代名词,只要一提到普职比、普职分流,马上有家长担心自己的孩子上不了好高中,而那些被“分流”出来的孩子则往往会被打上“差生”“问题孩子”的标签。
其实,普职分流并不是新政策,我国1985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就明确提出了“普职分流”和“大体相当”的概念:“根据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要求,我国广大青少年一般应从中学阶段开始分流”“力争在5年左右,使大多数地区的各类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数相当于普通高中的招生数,扭转目前中等教育结构不合理的状况。”
事实上,在这一政策框架下,尤其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中等职业教育为我国培养了众多技能人才,也为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还有一个事实是,越成熟的市场,社会分工越细,越需要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人才,不可能所有人都去上大学、做研究、搞学术。应该说,普职分流是劳动力市场的客观需求。
即使不从学术的角度分析,“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句街头巷尾普通百姓口中都能听到的话,已经很好地诠释了普职分流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那么,为什么这么一个显而易见、由来已久的做法会让众多家长焦虑呢?有没有破解之道?“普”与“职”之间如何能各自安好呢?
在不久前举办的中国教育三十人论坛第八届年会上,多位专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地分析。
●普职分流焦虑背后是学历歧视
其实,不仅是职校学生会被打上“差生”的标签,在很多人心中,相对于普通教育来说,职业教育在教育领域中也是一个“低人一等”的存在。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职业教育中心主任邢晖教授说,应该正确看待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之间的关系,“他们之间没有高低之分,只有类型之别。”
这句话已经写进了国家政策。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开宗明义第一句话就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不过,现实与理想之间还存在着较大差距。所以,不是家长想焦虑,而是学历歧视造成的焦虑。
●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药方”
职业教育身上背负的学历歧视能破解吗?职业教育又如何得到高质量发展?专家给出了“药方”。
“首先,职业教育政策的着力点应该放在和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方面。”邢晖说,这个“同等重要”不应仅存在于文件中,还要落到实处,比如经费,现在还有相当多的省份在职业教育领域的投入远远低于普通教育,“要加大加强对职业教育的投资政策的倾斜力度,应该能跟普通教育平起平坐。”
其次是改变考试招生制度。知识+技能非常符合职业教育的特点,能够更好地培养技能型、技术型、操作型、应用型的人才。
另外,还要加强职普融通,特别是公共文化基础课,尤其是现在中等职业学校的定位是就业和升学并举,更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文化基础知识的教育。
●“普职分流”不应该搞“一刀切”
“普”与“职”应该分流,似乎能够达到共识,但是“普”与“职”之间各占多少比例依然存在分歧。
的确,我国已经提出“十四五”时期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老百姓对教育的期待已经从“有学上”转为“上好学”了,那么选择更优质的、更好的、更符合个人诉求的教育应该是高质量教育的应有之义。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规定普职比“大体相当”是不是有失公平呢?
“其实,完全不受制约的教育选择权是不存在的,”和震说,而且学生和家长也可能存在一些自我认知的偏差,这种情况下的选择也不一定是理性的。“需要从一些宏观的角度加以引导和干预,在合理的条件下进行的干预不应该视为有违教育公平的行为。”
如何干预才算合理?如何引导才能让“普”与“职”各自安好呢?
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田志磊提出在“事业有利”原则和“多数同意”原则的大框架下分流。
“职业教育的办学路径有两条:一是,老百姓要什么就办什么。二是,办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教育。”田志磊说,只有很少的改革会出现“事业有利”原则和“多数同意”原则同时满足的情况,多数改革,很难做到同时兼顾两个原则。那么当两个原则无法兼顾的时候,不能只顾短期的满意,还要看到更长远的利益。
可以确定的是,众多专家都表示无论采用怎样的分流方式和比例,都不应该搞“一刀切”。“应该把这个权力给到各省、各地市,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和老百姓的需求去考虑。”邢晖说。
和震则建议,在职普分流及普职比的政策设计上要坚决避免简单化的行政指令,应该把追求职普比的均衡发展与加强对职业教育的规划保障、资源投入、提高办学质量、办学条件水平等等各方面实现同步发展,让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在投入、质量等各方面都大体相当,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地引导和满足家庭、社会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来源于:职业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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