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山东省文化艺术学校创办于1965年,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的省属公办中等艺术专业学校,是山东舞蹈、戏曲等紧缺艺术人才主要培养基地。现有舞蹈表演、京剧、吕剧、柳子戏、山东梆子、莱芜梆子等专业。学校是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舞蹈表演(中国舞)、戏曲表演、音乐(器乐表演)三个专业被山东省教育厅认定为省级示范性专业。京剧专业、吕剧专业为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学校是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音乐学院艺术考级的山东省省级承办单位,面向全省开展舞蹈考级和音乐考级并承担中国舞蹈家协会社会舞蹈教师师资培训。
学校重点发展文化艺术类专业,办学特色鲜明,创新艺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中国舞表演专业和京剧专业主要面向高等艺术院校和专业艺术院团输送优质毕业生。吕剧、山东梆子、莱芜梆子等专业实行校团合作办学,由学校与山东主要地方戏院团开展订单式培养,主要为振兴山东地方戏曲提供人才支持。
学校教学管理规范,办学成绩突出,形成“中国舞、山东戏”特色艺术教育品牌。舞蹈专业获得第十届“桃李杯”群舞组表演一等奖、第十届“全国舞蹈比赛”群舞组表演一等奖、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第八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大赛铜奖、第十一届全国“桃李杯”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演、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技艺表演赛”一等奖。戏曲专业参加国家艺术基金2019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全国艺术职业教育戏曲教学成果展演、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表演类一等奖、器乐类二等奖、“梨花杯”全国戏曲院校教学成果展演、全国戏曲院校京剧学生电视大赛铜奖、“文华艺术院校奖”全国青少年戏曲比赛铜奖。毕业生考入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山东艺术学院等知名艺术院校深造,或进入省内外专业院团成为重要演出力量。
学校积极开展社会文化服务,成为我省重大文化艺术活动的骨干力量。近年来参加庆祝香港回归、第十一届全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社会艺术文化活动演出,参加国家侨办举办的赴美国、韩国慰问侨胞演出,参加文化部“春雨工程”—山东文化志愿者走进延边“齐风鲁韵”专场文艺演出,代表我省参加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全国巡演,赴泰国参加“2015泰国—中国山东文化年”演出。
招生专业、计划
录取原则
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规定,由学校组织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颁发《录取通知书》。
七、待遇规定
①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学生免交学费;舞蹈专业按照规定缴纳住宿费500元/学年,戏曲类专业学生免交住宿费。
②学生入校后,生活费、生活用品、服装(练功服)等费用自理。
③30%的学生可获得学校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④毕业时签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学校组织、协助学生办理高考手续。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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