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歌舞剧院艺术职业学校自建校以来,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保证文化课学习,让舞蹈课堂与舞台实践紧密结合,培养出一批又一批优秀的舞蹈人才。毕业后可获得长春市教育局验印的中专文凭,国家承认学历。可继续在本校升入大专、本科或者考入全国各艺术类大学。
也可就业到省歌舞团、省松花江歌舞团、吉林市歌舞团及各企事业单位艺术骨干、培训机构舞蹈老师,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时期,属供不应求状态。为使偏远山区特困生也能走上艺术舞台,我校与吉林省松花江歌舞团建立了校企联合,走进献爱心的扶贫之路。
校长陈香兰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德艺双馨资深舞蹈艺术家,在花甲之年放弃个人享受,创办职业学校,并连续几年免费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举办舞蹈教师培训班,她的人生价值观已超越了常人理解的层面。从最初的精打细算、因陋就简,到如今的设施完备、逐步完善,她用心血培育起一个能将“废物”变成人才的摇篮,是师生拥戴、德高望重的带头人。2010年她被评为长春市民办教育先进工作者。
学校遵循依法办学的理念,坚持以不盈利为目的的办学原则,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赢得社会和家长的广泛认可。
1、把握育人标准,培养有用人才。
舞蹈的特殊性和教育的平民化是学校的特点。由于生源素质普遍偏低,大多是单亲家庭、“留守少年”,有的是普通中小学里临近流失的“边缘人物”。本着“学艺先学做人”的办学理念,学校坚持把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放在首位,多管齐下,常抓不懈;配合以严明的奖惩制度,给学生营造一个风气正、环境好、质量优的成长环境。这里没有歧视冷落,没有高低贵贱,让学生在公平教育下成长。
2、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学实力。
学校封闭式管理,办学规模不大,但教学、训练设备齐全。为保证教学质量,学校结合学生实际进行教学改革,整合基础教育,开发校本教材,已初见成效。为提高教学质量,学校聘请省内一流的艺术家、教育家、优秀教师授课,教师队伍实力雄厚。
3、教育改革深入,办学特色突出。
(1)知识与技能学习并重,文化与专业同步提高。
由于学生文化课基础差,有厌学情绪,所以在教学设计上,打破应试教育模式,本着知识性与趣味性结合、文化课与专业素养结合的原则开展教学,保证学生文化素质的提高和后续发展的实力。
(2)小课堂与大舞台结合,理论联系实际教学。
在理论知识学习的基础上,充分保证学生的实习、实训。校企联合,建立了稳定的实习基地;走向社会作公益宣传演出;参加国内外重大演出活动(人民大会堂的中国红歌会、奥运会火炬传递、世博会、亚运会、冬运会闭幕式、世界海洋日艺术节)等,使学生技艺更精、眼界更宽、理想更远。
几年来取得的教育教学成果主要有:2010年第三届全国中小学(含职校)艺术展演中《长鼓舞》荣获国家教育部颁发的表演一等奖、优秀创作奖、编导一等奖、精神风貌奖等四项大奖;同年在吉林省“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颁奖晚会演出的《中国结》荣获省教育厅颁发的表演一等奖、编导一等奖;2011年在长春市政府举办的“书香长春”全民阅读活动中获先进集体奖; 2012年长春市教育局举办的中小学(含职校)艺术展演中,《彩云之南》获优秀组织奖和优秀个人奖;在省教育厅举办的第四届中小学(含职校)艺术展演中《太平鼓舞》获一等奖,并将代表吉林省参加教育部举办的第四届全国艺术展演,并获得表演一等奖、优秀创作奖、优秀指导教师奖。
招生有源头活水,毕业有广阔途径。学生就业可多向选择,就业率达100%。从中央电视台艺术团,到各省、地艺术团、舞蹈教育、培训辅导基地,从部队到地方,可谓桃李满天下!几年来,历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检查”中,对我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都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2011年学校荣幸地被长春市人民政府评为文教系统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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