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强调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近年来中职毕业生既可以选择就业,也可以选择就读大学,出路十分宽广和顺畅,读职高,学技术,升学就业两不误。
5月1日开始实施的《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到2025年,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职业教育吸引力和培养质量显著提高。
根据教育部最新公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统计结果,2021 年全国高职招生556.72万人,其中职业本科招生4.14万人,占比仅为0.74%。在4年内将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扩张至今天的13.51倍,意味着到2025年后,职业本科学校每年招生将达50余万人。
《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
职业学校学生升学时既可以上高职院校,也可以上普通高校,既可以上专科,也可以享受本科及本科以上层次教育,并可以申请相应学位;就业时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不仅可以入职小微企业,同样可以入职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职业教育正在成为就业有能力、升学有优势、发展有通道的同等重要教育类型。只有根据自身基础条件、能力特长、兴趣爱好以及家庭经济状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教育方式,才能有助于自己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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