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轻化工大学位于四川省自贡市,在宜宾市也设有校区。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四川省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四川2011计划、数据中国“百校工程”,是首批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四川省首批创新改革试点高校、四川省第二批省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示范科研单位、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中国酿酒高校联盟秘书长单位、天府高校外事联盟理事单位、川南高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
第一章招生计划 |
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以社会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对口协议学校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生源情况为主要依据,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专升本通知要求确定专升本招生计划数,由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考试与录取规则和办法 |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免试推荐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以下两类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专升本免试:⑴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2022年毕业的;⑵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2021年退役的。符合上述两类条件的省内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向原毕业院校提出免试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毕业院校审核符合条件后统一报送我校。学校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不低于60%到选拔本科院校、其余调剂录取到其他相关高校。
专升本考试选拔
1.应届专科毕业学生(免试推荐除外)申请专升本,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校负责审核,经审查合格后按要求将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名单报四川轻化工大学教务处。同时,各学校将按第4条计算的专科阶段成绩(占30%部分)和符合第3条奖励加分的结果(相关材料由各学校负责审查并报送四川轻化工大学教务处备查),在本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四川轻化工大学教务处。
2.专升本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备注:1.各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2.“工程管理”专业考“高等数学”
3.同一个专业学生只能考相同科目
4由四川轻化工大学统一制定各科目考试大纲
3.奖励加分办法
(1)在校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奖励分4分;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特别优秀的奖励4分;以上两者同时获得者,不重复计算。
(2)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奖,或CET-4(英语、日语专业学生CET-6)合格、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非计算机专业),按下表分值给予奖励加分;同时获本条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三项中只按最高一项加分,不重复计算。
4.专科阶段成绩的计算
专科阶段成绩的计算方法是:计算各门必修课程(实行学分制的)或考试课程(实行学年制的)的成绩之总和(采用等级计分的课程,按如下方法折算:①五级计分制,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②四级计分制,优-90分,良-75分,及格-60;③两级计分制,合格-75分),将成绩总和除以计算的课程门数,得到课程平均成绩。(计算的课程中,如果有通过补考或重修才合格的,无论分数高低,均按60分纳入计算)。
5.“专升本”考试成绩计算
专升本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是:本次考试3门课程成绩之和除以3,得到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
6.“专升本”成绩计算及成绩公布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确定专升本成绩为:第4条中原专科阶段的平均成绩乘以30%、第5条中“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乘以70%以及第3条奖励分三项之和为专升本总成绩(以此成绩为排名依据)。并由学生所在学校将总成绩以合适的形式通知到学生本人。
排名录取规则
1.四川轻化工大学根据考试科目与学科类别分类统一划定本校最低录取分数线。
2.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参加专升本考试专科毕业生,指标按参考人数20%单列,由四川轻化工大学统一排名录取。
3.按照省教育厅批准的专升本总计划数,各对口协议学校自行根据考试科目与学科类别进行分类,依据各分类专科毕业生数分解各分类专升本招生计划数,严格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制定本学校2022年专升本录取规则并予以公示。
4.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各对口协议学校各分类专科毕业生数的8%计划数为四川轻化工大学预录取。
5.各对口协议学校的剩余计划数,根据参考学生填报的调剂学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预录取到我校在教育厅备案的其他高等院校相关专业,由接收调剂学校发放通知书,并告知就读地点和收费标准。
6.四川轻化工大学审核汇总专升本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通过“专升本录取信息平台”报送省教育厅审核批准。
专升本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按照属地化原则,学校按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若有变更则以四川省物价局批文为准。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照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手续。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三年级学习,专升本新生的本科学分认定为:所升入本科专业应修总学分的40%,即每个专业可确认的已修学分为64学分,不足的学分(约96学分),学生专升本后需按甲方相应专业的培养方案办理修读手续,其学费按相应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
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的学籍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修读学分数达到本科标准后准予毕业,根据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规定,毕(结)业证书要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专升本招生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学生所在学校官网和教务处;
2.四川轻化工大学网址:http://www.suse.edu.cn。
学校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及个人进行招生工作。学校纪委办公室投诉电话:0813-550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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