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坐落在山东省省会济南市,是财政部、教育部、山东省共建高校,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财经特色鲜明、综合实力突出,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普通高等财经院校。
学校于2011年7月4日由原山东经济学院和原山东财政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山东经济学院的前身山东财经学院,创建于1952年,由山东会计专科学校与齐鲁大学的经济系合并组建而成,是山东省建校最早的财经类普通高校,也是全国建校最早的财经类普通高校之一。“文革”期间,山东财经学院中断办学。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办学,更名为山东经济学院。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山东财政学院始建于1986年,是财政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创办的普通高等财经院校。建校初期实行部、省共建,以部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后,学校领导管理体制改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2012年6月9日,山东财经大学正式揭牌成立。2012年8月23日,财政部、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共同建设山东财经大学。2013年7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12月,学校入选山东省“省部共建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共有4个校区,占地4818亩。现有21个学院,62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33000余人。其中,本科生31000余人,研究生2100余人。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涵盖7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等11个专业学位授予权。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法、理、工、艺术和教育等八个学科门类相结合的学科结构,现有16个山东省重点学科,19个校级重点学科。其中,财政学、金融学、企业管理、会计学、国际贸易学和管理科学与工程为省级特色重点学科。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939人,教授、副教授966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1675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589人。教师中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5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2人,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0人,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19人,全国优秀教师15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4人,博士生导师46人。
学校在2006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优秀成绩。现有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教育部特色专业7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5个,教育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44门。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研究成果奖38项,其中国家级二等奖1项、省级一等奖5项,二等奖14项。学生在全国全省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和学术论文竞赛、CCTV英语演讲比赛等各类比赛中屡获嘉奖,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省高校前列。
学校拥有完善的现代化教学基础设施和实验设备。共有各类实验室141个,设有各类实践教学基地85个。有山东省企业电子商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数字媒体技术实验室、山东省金融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经济运行动态仿真实验室和金融服务外包创新实验室等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山东省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26个。校舍建筑总面积108.29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75.3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亿元。图书馆藏书389万册,中文现刊2786种,外文现刊420种,电子图书171万册,数据库31个,自建特色数据库6个,实现了与省市图书馆图书资源共享。建有现代化演播中心、CATV教学系统和千兆以太校园网络系统。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学生公寓和食堂等教学科研生活设施比较齐全。
学校不断强化科研的先导地位,加大科研投入,加强科研工作的激励和引导,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近五年来,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076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等国家级项目191项、省部级项目885项;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奖励153项;被SCI、EI、ISTP和SSCI等检索收录论文793篇;获得科研经费17324.4万元,年均科研经费3464.8万元。有山东省政府规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山东省区域经济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山东省财政金融研究基地、山东省公共财政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基地、服务业创新与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和山东省公共政策软科学研究基地等13个省级研究基地和研究中心,成立了区域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中心、农业与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等一批科研机构。
学校主办的《经济与管理评论》和《山东财经大学学报》,是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经济理论期刊,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全国城市经济十佳期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山东省优秀期刊,在全国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学校实行开放式国际化办学的发展战略,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德国、荷兰、捷克、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100余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在师生交流、科研合作、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方面建立了多层次、多形式的交流合作关系。每年聘请长期外籍专家80余人,承担英语、德语、日语等语种以及部分专业课授课任务;学校于1993年获得招收留学生资格,现有来自美国、法国、荷兰、捷克、印度尼西亚、韩国等国家的语言留学生、学历本科留学生以及来自瑞典、捷克、巴西等国家的交换生。学校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西敏大学、纽约州立大学奥维西布雷学院、哈特福德大学、佛罗里达国际大学、圣托马斯大学、纽海芬大学、英国龙比亚大学、英国埃塞克斯大学、英国普利茅斯大学、法国雷恩第一大学、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新西兰Unitec理工学院、捷克布拉格经济大学、捷克布拉格城市大学、日本东京经济大学、台湾地区淡江大学、世新大学等国(境)外大学合作,每年选派500余名学生赴海外访学或本科就读研究生项目,实施本科、研究生双学位教育,增加学生的海外经历,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复合人才。
学校与国内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与山东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省社会科学院等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每年选送部分优秀研究生、本科生到山东大学和天津财经大学等高校相关专业进行为期半年或一年的访问学习。
学校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了独立学院——燕山学院、东方学院,现有在校生10000余人。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认真贯彻国家与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深入推进“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大力实施“凝心聚力工程”和“特色名校工程”,不断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国内一流、有较大国际影响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成为山东省高层次财经人才培养和经济研究的重要基地,为地方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山东财经大学专业设置
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保险、税务等专业。
山东财经大学的重点专业#p#分页标题#e#
会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金融学、数量经济学、政治经济学6个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经济学、金融学6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会计学、经济学2个专业为省级品牌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金融学、经济学、人力资源、统计学、会计学8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
山东财经大学的录取规则第五章录取条件及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当第一学校志愿录取不满时,按各省招生政策的规定,在本科线上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学校志愿间不设级差。
第十七条投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当地生源情况,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八条政策性加分:我校原则上认可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进档项目;安排专业时,原则上以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为准,在高考实考文化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含政策性加分的考生。
第十九条普通本科专业录取规则:安排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原则”(特别注明: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出现平行分时,首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同时兼顾各专业对单科成绩的要求安排;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做退档处理。专业确定后,原则上不进行专业调整,必要时学校将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录取时实行专业志愿清原则。
#p#分页标题#e#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音乐学专业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课测试且成绩合格,专业成绩合格之后按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计认可省美术统考成绩,艺术成绩合格之后按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出现专业测试同分考生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第二十二条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录取规则: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按文理类在本科二批招生,在专业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且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本科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三条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录取时执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报考我校的线上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二十四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按《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优秀)运动员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第二十五条定向生招生录取规则: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考生可自愿填报我校定向就业招生志愿,若被录取为定向生,须在入学注册前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六条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公共外语课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学校录取的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校后公共外语课须改学英语;外语类专业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口试成绩合格;对报考外语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商务专业的考生,在不影响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原则上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
第二十七条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八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详见《山东财经大学招生体检要求细则》。入学后体检发现精神性疾病、传染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影响正常完成学业的疾病,学校有权将考生退回生源地。
山东财经大学现有师资力量校现有专任教师1939人,教授、副教授966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1675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554人。教师中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5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2人,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0人,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19人,全国优秀教师15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4人,博士生导师27人。
山东财经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半个多世纪以来,学校培养了5万余名毕业生,为山东乃至全国输送了大批优秀的经济管理人才。多年来,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呈现两个特点:一是就业率高,二是就业去向好。每年都有优秀毕业生被财政部、海关总署等单位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大批优秀毕业生被财税、金融、电力、电信、邮政等系统录用;各地大中型企业、知名企业也主动与学校建立联系,要求录用我校毕业生。我校的毕业生以其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专业素质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我校,学校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越来越高,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应届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
山东财经大学的收费标准第六章 学费收取标准及奖贷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九条 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中加合作经济学本科专业15000元∕年,中新合作会计学本科专业15000元∕年,校企合作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软件外包方向)8800元∕年。新生注册入学后,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全日制在校生33000余人。其中,本科生31000余人,研究生21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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