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未来成长,我们是放在眼里的,我们在学生的成长道路上面,我们要给予学生更多的引导和发展,给我们学校的学生一个优秀的未来,学生的发展是和我们离不开的,我们更多的还是希望我们学校的学生能够在未来的发展上面成长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保证我们学校的学生有一个更好的发展。
录取规则:
1、学院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3、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4、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录取顺序:依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7、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特别提示: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可优先录取 。
2.学校为居住较 远学生提供 食 宿, 食宿条件优越, 住校生全部参加学生平安保险并有生活教师专门管理 。
3.学校推荐优质就业, 就业学生由企业提供“三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或“五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 工伤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保障 。
4.毕业生近年就业率一直在 98% 以上 。
5.学生 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 国家 免学费 及 资助政策 。
6.残疾、低保等家庭学生凭有效证件 可享受 国家 贫困助学资助; 学校为 品学兼优的学生 提供 奖学金
入学方式:
艺术类、学前教育、航空服务各专业必须先参加我校组织的基本素质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报名,舞蹈专业测试合格后直接录取,其他专业可在中考报名时直接填报我校或到我校报名(持中考成绩单及 2 张 1 寸彩照),亦可在中专报名期间在当地招办报名,我校依据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毕业去向:
学生毕业后可通过中高职一体化办学模式、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招、普通高等院校“三校生单考单招”、高等职业院校综合评价入学、普通高考、成人高考、高教自学考试等途径获得高等学历。亦可持省教育厅核发的普通中专毕业证和省人社厅核发的《择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由学校推荐就业。商务财会、计算机、学前教育、电子商务等专业学生可在校期间通过成人高考套读大专。2016 年我校已有 200 余名学生通过“中高职一体化办学模式”直升兰州文理学院、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十余所高等院校学习。
助学补助:农村、县、镇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补助3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免除学费及贫困助学资助;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奖学金助学;残疾、低保等家庭学生凭有效证件学校可减免部分学费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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