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开设专业有艺术教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学,其中国家特色专业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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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类(本) | 艺术教育 |
音乐与舞蹈学类(本)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音乐表演(民族声乐)音乐表演(技能与应用) |
戏剧与影视学类(本) | 表演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 |
美术学类(本) | 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 |
设计学类(本) | 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技术与应用) |
排名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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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录音艺术 |
2 | 视觉传达设计 |
3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 | 书法学 |
5 | 数字媒体艺术 |
6 | 产品设计 |
7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8 | 艺术设计 |
9 | 戏剧影视文学 |
10 | 环境设计 |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作曲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文艺单位、文化馆站、中小学,以及出版和广播影视部门,从事音乐创作、教学、研究、编辑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作曲和作曲技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作曲方面的基本训练,并掌握相应的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
音乐与舞蹈、戏剧与影视。
培养单位:
音乐学院。
修业年限:
五年。
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
表演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戏剧、戏曲舞台表演或影视表演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相关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和中小学从事戏剧、戏曲和影视表演、教学的应用型、创新型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按戏剧、戏曲、音乐剧及影视表演的不同专业方向,主要学习相关专业方向的表演艺术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表演艺术方面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掌握和具备独立完成不同人物形象创造和戏剧表演(含音乐剧)、戏曲表演及影视表演等方面的基本技巧与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
戏剧与影视学。
专业方向:
戏剧影视表演、模特与服装造型、礼仪与公关艺术。
培养单位:
戏剧学院(戏剧影视表演、模特与服装造型)。
艺术文化学院(礼仪与公关艺术)。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作曲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文艺单位、文化馆站、中小学,以及出版和广播影视部门,从事音乐创作、教学、研究、编辑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作曲和作曲技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作曲方面的基本训练,并掌握相应的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
音乐与舞蹈、戏剧与影视。
培养单位:
音乐学院。
修业年限:
五年。
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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