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学院开设专业有经济学(非师范)、法学、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教育(师范类)、秘书学、物理学(师范类),其中国家特色专业有生物科学。
类别 | 专业名称 |
---|---|
经济学类(本) | 经济学(非师范) |
法学类(本) | 法学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本) | 思想政治教育 |
教育学类(本) | 科学教育(师范类) |
中国语言文学类(本) | 秘书学 |
物理学类(本) | 物理学(师范类) |
化学类(本) | 化学(师范类)应用化学 |
地理科学类(本) | 地理科学 |
生物科学类(本) |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
统计学类(本) | 统计学 |
机械类(本)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仪器类(本)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自动化类(本) | 自动化 |
计算机类(本)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化工与制药类(本)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生物工程类(本) | 生物制药 |
工商管理类(本) | 文化产业管理财务管理(非师范)会计学 |
公共管理类(本) | 公共事业管理(城乡管理方向)(非师范)健康服务与管理 |
音乐与舞蹈学类(本) | 音乐学舞蹈学音乐表演 |
美术学类(本) | 美术学绘画 |
设计学类(本) | 产品设计环境设计 |
其他(本) | 汉语言文学教育历史学教育历史学教育(师范)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产业开发 |
排名 | 专业名称 |
---|---|
1 | 音乐表演 |
2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3 | 绘画 |
4 | 产品设计 |
5 | 财务管理 |
6 | 公共事业管理 |
7 | 舞蹈学 |
8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9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0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生物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数理化基础、人文社科素质、国际化视野和科学思维能力,接受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训练,并能运用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在生物学及相关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教学及管理等各方面工作,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应用型、创新型人才。
二、开设课程:
本专业开设以下课程:无极机分析化学、有机化学、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学、植物学、动物学、普通话、生物化学、人体动物组织解剖学、人体及动物生理学、教育心理学、微生物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教育学基础、细胞生物学、生态学、进化生物学、分子生物学、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学生物学教学论、生物多样性及保护、植物生理学、生物统计学、神经生物学、植物组织培养、高中生物新课标解读、陇东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食用菌栽培技术、资源植物学、发育生物学、生物信息学、专业英语等
经济学(非师范)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具备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和诚信品质,具备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应用实践能力,能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学理论研究和经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创新应用型人才。
培养规格: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经济学基础理论、科学研究方法和社会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基本训练。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现代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2.能够较好地运用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等分析方法对现实经济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和跨文化交流能力以及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情、熟悉国家经济建设和经济改革等方面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经济学的理论前沿和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6.具有能初步从事经济学理论研究的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统计学、财政学、货币金融学、会计学、中国经济史、外国经济史、经济思想史、当代中国经济。
法学(1)专业招生历史
陇东学院从1992年设置法学专业并招收专科生,是甘肃省较早开办法学专业的学校。先后招收法学、经济法学两个专业,2005年升本,2009年5月通过甘肃省学位办学位学士学位授权评审,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升本以来,2005年招收50人,2006、2007年各145人,2008、2009、2010年每年招生100人,2011年65人,2012年85人。至2013届,毕业生500人。
(2)培养目标
法学专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活动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业人才,同时兼顾培养能够在各中等学校从事法学教学的教师。
(3)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法学理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国际法(在本科阶段所有学科均在法学一级学科下招生培养)。
核心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经济法学、中国法制史。
网上报名文中图片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644062549@qq.com删除
转载注明出处://www.rule13lt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