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起源于民间、发展于民间、造福于民间,几千年来为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我国广大基层地区活跃着大量的民间中医,他们多通过家传、师承、自学等方式传承中医药,具有一技之长,临床常使用特色诊疗技术与验方,主要为当地患者提供医疗保健服务。传统中医师掌握了许多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为中医药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由于《执业医师法》的实施,传统中医师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有的甚至失去行医资格。中医应不应该要求考医师资格证呢?会不会限制民间中医的发展呢?
医师资格证的历史由来
1998年6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执业医师法》,建立了我国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包括中医医师在内,医师资格制度是一项基本的医师管理制度。《执业医师法》对我国医师的规范化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给中医药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尤其是相当一部分传统中医师因此失去行医资格。
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如果直接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就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工作年限,其中学历是传统中医师执业准入的首要障碍。部分通过师承、祖传或自学的传统中医师不具备《执业医师法》要求的学历,不能直接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鉴于此,《执业医师法》第十一条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但由于医师资格考试内容的全面性、系统性和规范性,对不少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提升能力的考生而言,因知识结构单一,理论相比实践较为不足,要通过综合性的资格考试确实难度很大。
《中医药法》给民间中医成功解绑了吗
为了打通以师承等方式学习中医的考生取得医师资格的“最后一公里路”,2016年12月,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确立了中医医师可以经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取得医师资格的制度。这意味着中医医师既可以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也可以经考核取得医师资格。
2017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开始正式施行,配套文件《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也相继颁布。据此,《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规定, 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这是对传统中医医师资格的管理进行改革与创新,规定了传统意义上的医师资格考试不再是获取中医医师资格的唯一方式,由此开创了分置并行“双轨制”中医医师资格管理制度,从“考试制”转变为“考核制”,有利于对中医人才的松绑,让有能力的民间中医转正,从而更好服务于基层百姓。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虽然“52号令”为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提供了取得执业资格的途径,但是由于较高的准入门槛和繁琐的申请程序增加了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证书的难度。同时,在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后,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还须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对于缺乏系统性院校教育、知识结构相对单一的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来说,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并非易事。因此,与其说《执业医师法》和“52号令”为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提供了取得执业资格的途径,不如说其在某种程度上设置了合理的法律障碍。
民间中医是不可忽视的力量
建国以来,中医药高等院校和中医医院等教育、医疗、科研体系的不断组建和完善,极大推动了中医药的系统化和标准化发展。在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抗疫战斗中,学院派中医向世界展示了中医药的强大力量。虽然中医药院校教育形成了一整套规范化的教学和评价体系,培养了大批正规化的中医药人才,但也正是这种“规范化”造就了如今“千人一面”的情形,忽视了中医药人才培养的个体化。同时,正规化中医药人才规模培养为国家对中医医师实施执业准入奠定了基础,但也挤压了通过家传、师承和自学等途径掌握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传统中医师的生存空间。
相对于学院派中医而言,民间中医是中医药界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传统中医师在长期实践中却积累了丰富的治疗经验,掌握了精深的色诊、脉诊技术,能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中医药服务。创新延续中医事业,挖掘中医宝贵遗产,是当前的一项基本国策。中医药创新不应忽视对民间中医的支持、保护与深入开发。目前的制度该如何改革?中医应不应该要求考医师资格证?民间中医的发展之路又该是如何的呢?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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