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11年单招章程


摘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相关文件,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体现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11年单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相关文件,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体现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新类型的特点,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热爱高职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11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11年单招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重庆 电子工程 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重庆大学城东路。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院。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三章 报名及考试
第九条 招生范围及对象:已参加 2011年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预科直升生和中职直升生除外)。
第十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考生于3月3日8:00—3月10日20:00登陆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单独招生专栏,进行网上报名,填写考生个人信息,填报报考专业。请考生在填报专业时认真查看章程中公布的专业招生对象,报考允许报考的专业,对专业报考有误的可不予录取。报名缴费成功后(3月18日前)在网上根据自己情况及已选考试安排结果选择自己考试时间场次,如果考生没有选择考试场次,学院有权不给考生安排考试。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11年单招章程

第十一条 收费:根据市教委的有关规定,经市物价局核准,考生缴报名考试费100元/生。缴费时间为:2011年3月1日---3月12日.通过银行缴费到学院账号。考生在汇款时必须写清楚高考报名号,以便学校实时公布缴费名单(汇款时未注明报名号视为未缴费,汇款请于周一到周五,周末有的银行不对单位账户办理业务。).
特别提醒:未缴费考生不安排参加考试,缴费的考生未能写清楚报名号也不能参加考试。
第十二条 考试手续办理:
考生于3月22日----3月26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单独招生职业能力测试及面试(综合测试,面试,英语听说机考必须全参加):
1.考试时间及内容(上机考试):
单独招生综合能力测试题(总分2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3月26日-3月27日(上午9点—下午4点);
英语听力测试(总分50分):3月26日-3月27日(上午9点—下午4点)
2.面试(总分300分):
面试时间:3月26日-3月27日(8:30——17:00)
考试以及面试地点: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重庆市沙坪坝重庆大学城东路)
考试以及面试手续办理:考生凭准考证提前半小时到指定考试面试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友情提示:因大学城地区的住宿接待能力有限(接待能力在1000人左右),建议部分偏远郊区的学生考试前一天在沙坪坝等市区住宿,考试当天到学校参加考试。请考生根据考试时间,合理安排英语听力测试以及面试时间,争取在一天内完成所有考试以及面试(也作为考生时间安排,协调能力考核);报名期间,考生可在报名平台中模拟学院提供网上机考进行适应测试。
第十三条 成绩及预录取结果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及方式:考生于4月1日—3日在我院网站查询
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考生于4月8日—15日在我院网站查询
考生录取确认:4月16日----4月17 日录取的考生必须凭本人的身份证到学校签定录取确认表(学校收取身份证复印件),确认录取的考生我院将上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确认了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 特长生:
一、获奖技能特长生:
1.高中阶段受市教委表彰的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2. 中职学生参加教育部组办的全国技能大赛获奖者;
3.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获奖者;
4. 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奖者;
二、体育特长生的具体项目:田径、篮球、乒乓球必须达到二级运动员。
三、艺术特长生的具体项目:
1.声乐
受过专业声乐训练,有一定的歌唱技巧;具有较好的音准和音色;会识谱;曾参加过合唱团或具有独唱表演能力;重点招收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只招收少数具有独唱水平的考生;获得省级以上奖项者优先考虑。
面试要求:演唱歌曲一首(清唱),1—3分钟;简谱视唱;音准考核(旋律模唱);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演出、比赛的照片或音响资料等。
2.器乐
具有较高的器乐演奏水平;包括民族器乐、西洋弦乐(小提琴、大提琴)、手风琴、古典吉他、电吉他、电子琴(会即兴伴奏);参加全国业余考级八级以上;获得省级以上奖项者优先。
面试要求:准备2首曲目由评委现场抽考,限时5分钟(电子琴特长生需测试即兴伴奏);乐器自备;业余测试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演出、比赛的照片或音响资料等。
3.播音主持
规范的普通话语音;清晰的口齿和圆润的嗓音条件;较好的语言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敏锐的思维能力和应变能力;较好的形象,气质和综合文化素质;身高要求,女,1.60m以上,男,1.70m以上;具有国家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面试要求:自备一段主持词,限时5分钟;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演出、比赛的照片或音响资料等。
4.舞蹈
热爱舞蹈表演;女生身高1.6m以上,男生身高1.75m以上;受过专业舞蹈训练;具有较高的舞台表现力,节奏感强,肢体协调;舞种包括民族、古典、芭蕾、现代;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面试要求:自备一段舞蹈,限时5分钟;业余测试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演出、比赛的照片或音响资料等。
5.表演艺术
表演艺术类包括相声、小品、话剧、散打评书、戏剧等;较好的语言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敏锐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即兴表演能力;舞台语言清晰、标准;舞台形象把握准确、角色表演到位。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者优先,受过专业训练优先。面试时将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演出、比赛的照片或视频资料等一并带来。
6.美术
参加重庆市联招考试,专业成绩上本科线。
考生自己在报名时申报是否属于特长生,特长生于3月12日上午10点前(带证书)到学校招办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后开始测试,测试合格者,经过学院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后直接录取。于3月19日公布录取结果,录取者不再参加后续考试,未录取者可以再参加后续单独考试。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合计1400名)
2011年单独招生分专业计划数
2011年单独招生分专业计划数
系部 专业 学制 计划数 文理科 三校 学费 报考对象
软件工程系 软件技术(软件商务与管理师) 3 45 35 10 7000 不限
软件工程系 软件技术(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3 45 35 10 7000 限招理科、三校生
软件工程系 软件技术(网页设计师) 3 45 35 10 7000 不限
软件工程系 软件技术(游戏软件设计师) 3 45 35 10 7000 限招理科、三校生
电子信息系 电子声像技术 3 70 50 20 7000 限招理科、三校生
电子信息系 光电制造技术 3 70 50 20 7000 限招理科、三校生
金融与会计系 金融保险 3 80 60 20 6000 不限
汽车工程系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 40 20 20 7000 限招理科、三校生
汽车工程系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60 40 20 7000 限招理科、三校生
汽车工程系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60 40 20 7000 不限
机电工程系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3 80 60 20 7000 限招理科、三校生
传媒艺术系 影视动画 3 40 30 10 7500 不限
传媒艺术系 影视广告 3 40 30 10 7500 不限
传媒艺术系 图形图像制作(数字媒体方向) 3 40 30 10 7500 不限
传媒艺术系 环境艺术设计 3 80 50 30 8500 限招美术考生、联考专业成绩合格
建筑与材料工程系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3 70 50 20 7000 限招理科、三校生
通信工程系 计算机通信技术专业(宽带数据方向) 3 80 50 30 7000 限招理科、三校生
计算机应用系 计算机硬件与外设 3 130 80 50 7500 不限
计算机应用系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动画设计师) 3 50 40 10 7000 不限
工商管理系 物流管理 3 40 30 10 6000 不限
工商管理系 电子商务 3 40 20 20 6000 不限
工商管理系 营销与策划(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方向) 3 40 30 10 6000 不限
工商管理系 酒店管理 3 110 80 30 6000 不限
合计 1400 980 420
收费标准最终以物价局审核为准。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
1.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其中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
4.录取原则:我院按照专业根据笔试、面试、英语听力测试成绩总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英语听力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5.考生的专业录取办法:我院按专业优先录取(即第一、第二志愿专业),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调剂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6.我院将高职单独招生录取考生预录信息在上公布,考生可凭本人的身份证号查询;
7.考生录取确认:4月16日----4月17 日录取的考生必须凭本人的身份证到学校签定录取确认表(学校收取身份证复印件),确认录取的考生我院将上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确认了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七条 加分政策:
可加10分的考生:
1.高中阶段受区(县)教委表彰的优秀学生;
2.中职学生参加重庆市技能大赛获奖者;
3.中学按我院分配的推优名额,在中学表现优秀经推荐并公示确认后可加10分;( 中学按照下达的名额进行推荐公示,并在学生下载的推荐表上签字盖章,超过下达指标的该中学的推荐名额视为作废. 推荐表于3月20日前邮寄或送至:重庆市沙坪坝重庆大学城东路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蒋斌老师 收 邮编:401331 )
4.退役军人报考者;
第十七条注:累计加分不能超过20分,以上加分需要考生在考试期间提供证明材料(学校验收复印件同时查看原件)。
第十八条 报考环境艺术设计考生,必须是参加重庆市的美术联考合格者,面试时带上艺术成绩通知单。
第十九条 待遇:我院高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于2011年9月与统招生一并入学,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享受统招生同等待遇。
第二十条 助学保障:
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2.学院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 023-65926085
3.按照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监督实施办法开展工作。
第二十二条 学院账号:
开户银行:重庆建设银行沙坪坝支行熙街分理处
户 名: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帐 号:50001056800052500031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报名平台:
学院网址:
电话:023-6592600165926002 传真:023-65926000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重庆大学城东路 邮政编码:401331
招生办公室:学院办公室楼7206
电子邮件:cdzy_zhaosheng@126.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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