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省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 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 职业指导人员12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并将继续开展公共营养师、婚姻家庭咨询师、二手车鉴定评估师3个职业的省级试验性鉴定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 培训师2个职业的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鉴定试点工作。
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9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做好报名工作。上半年报名截止时间4月1日,下半年报名截止时间8月15日。
二、准考证下发时间
考生准考证于考前一个星期下发。
三、鉴定时间
2020年继续试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以下简称“统考日”)制度。我省“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分别5月17、18日和11月22、23日(具体职业等级和安排详见附件一、二)。由省上组织的统考下放职业:秘书、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的鉴定,仍在“统考日”一并进行。
省级试验性鉴定职业:公共营养师、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婚姻家庭咨询师3个职业的具体鉴定时间另行通知。
三、方式和内容
(一)物流师(4-3级)、秘书(4-3级)、电子商务师(4-2级)、企业信息管理师(3-2级)、网络编辑员(二级)、项目管理师(4-3级)、理财规划师(3-2级)7个职业采用智能化上机考试方式,在部鉴定中心指定的技术支持单位智能化考试平台上进行考核。
(二)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如无特别说明,报考全国统一鉴定职业二级、一级的考生均须参加综合评审。其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项目管理 师、物流师、理财规划师4个职业的综合评审采用在规定时间内纸笔作答或上机考试的方式进行;秘书二级的综合评审填写业绩评估手册,在理论鉴定结束后一周内 完成;其他职业的综合评审采用论文答辩的方式。论文答辩分别在“统考日”之后的5月24日和11月29日进行。考生论文在4月11日和10月17日前上报 省鉴定中心。其中心理咨询师二级考生必须提交两篇文章:包括案例报告一篇,个人分析报告或研究报告一篇。论文的具体撰写格式和要求请参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 部办公厅“劳社厅函[2006]10号”文件规定。
(三)考生单项成绩保留一年、一年内可有一次补考机会。
附件中包含:2020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2020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甘肃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点 申报表、甘肃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个人申请表、甘肃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申报表、甘肃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补考花名册、考生工作证 明。(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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