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学生成绩自助打印系统的通知 各学院:为方便学生打印成绩表和学籍学历等证明材料,教务处与实验中心、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协同配置了两台学生成绩自助打印系统,安装在图书馆附楼三楼大厅。系统已调试完成,从十月十五日起启用(试运行),届时学院不再为学生提供成绩表、学籍学历等证明材料的人工打印及审核盖章服务。目前系统可提供中文成绩表(全部成绩或个人自选部分成绩两种版本)、在读证明打印功能。因英文成绩表、毕业证明和学位证明系统还需进一步调试,启用时间另行公布。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免费为学生开具不超过5份所需的成绩单、推荐信函等证明材料。超过5份的以及毕业离校后重新回校开具证明资料的,可适当收取服务费。我校确定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收费项目 学校收费标准(元)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337373563 粤价[2007]186号文件规定收费上限(元)中文成绩表 15.00 20.00英文成绩表 25.00 40.00学籍学历等证明材料 10.00 20.00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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