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学院全称是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学院代码为14413,云南省招生代码为5398,主管部门是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是实行云南省教育厅与红河州政府共管以州管为主的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二条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是云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三条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坚决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第四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根据学院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专业发展、市场人才需求、生源计划编制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本院生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指导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五条 招生计划如下:
在云南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计划类型层次科类计划数
临床医学非定向高职(专科)文史30
助产非定向高职(专科)文史25
药学非定向高职(专科)文史25
医学影像技术非定向高职(专科)文史15
护理非定向高职(专科)文史40
口腔医学非定向高职(专科)文史20
医学检验技术非定向高职(专科)文史15
康复治疗技术非定向高职(专科)文史15
口腔医学技术非定向高职(专科)文史15
眼视光技术非定向高职(专科)文史15
医学影像技术非定向高职(专科)理工15
康复治疗技术非定向高职(专科)理工15
医学检验技术非定向高职(专科)理工15
眼视光技术非定向高职(专科)理工15
药学非定向高职(专科)理工25
临床医学非定向高职(专科)理工40
护理非定向高职(专科)理工40
口腔医学非定向高职(专科)理工20
口腔医学技术非定向高职(专科)理工15
助产非定向高职(专科)理工25
学校2020年的招生计划数请参照2020年的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请以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官网公布为准。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招生要求#p#分页标题#e#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与云南电大联办临床医学、高级护理和药学专科班、开放式护理教育专科班,与昆明医学院、云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联办五年制临床医学和高级护理专科班、成人专科班和本科班。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招生要求如下:
1、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除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医学类各专业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
2、由于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考生在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身体健康状况不适者,建议不要报考,否则会影响今后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身高155cm以下学生不宜报考护理、助产专业)。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3、按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师资力量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中层管理机构健全,在管理中十分重视科学性、规范性、前瞻性,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丰富校园文化内涵。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304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15人,占教师人数的37.06%;在校内专任教师中,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46人,占23.35%;双师素质教师65人,占32.99%。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实训设备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校园宽敞、环境优美,教学、工作、生活设施齐全,拥有多功能体育馆、校园网、双向控制闭路电视教学系统、电子阅览室、多媒体教室;图书馆藏书13.87万册;有41个专业实验室,其中机能实验室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教学实验设备总值达到675万元;建立了42个条件较好的实习基地,5个社区见习基地。学校设校长1名,副校长3名,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内设教务处等12个科室,16个教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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