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大学大学转学需到教育厅学生处。大学关于转学以河南省为参考:转学手续怎么? 新生需注意,转学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必须在每年的6月15日至30日和12月15日至30日(双休日顺延)才能进行。 学生转学,须先由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双方协商同意后,再按照先转出后转入的顺序。 河南省内申请转学且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在转入、转出学校审核同意的情况下,由拟转出、转入学校的学籍管理部门按省教育厅开发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系统”的要求,通过网上提交省教育厅学生处进行自动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转学申请待网上确认后,由拟转出高校从网上下载打印“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经转入、转出学校盖章同意,再由拟转出高校携带申请转学者当年高考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学籍管理印章)报省教育厅学生处最终审核、确认后方可学籍异动手续。 跨省申请转学且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在转入、转出学校审核同意并征得省外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学申请(确认)表”,经转入、转出学校盖章同意和转入、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携带申请转学者当年高考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转出学校学籍管理印章)学籍异动手续。 经确认准予转学的,由转出学校、转入学校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转学申请(确认)表到当地公安部门户口异动手续。 所有转学材料的报送及统一由学校学籍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代。转入学校不得擅自接收转学手续未完毕的学生入学学习。违者,按擅自接收无学籍的学生入学学习处理。所造成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问题严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临近毕业不能转专业 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跨科类转专业的; 2.录取时被确定为国防生和定向、委托培养的; 3.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通过对口招生升入专科的和录取为“3+2”分段制高职或5年一贯制高职的; 4.毕业年级的; 5.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录取批次转入上一录取批次的; 6.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7.提前批次录取的; 8.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及应予退学的; 9.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转专业手续,原则上应在新学期开学前完毕,特殊情况的,不得迟于新学期学生正式开始上课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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