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要求、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落实“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
2.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云南省统一组织的“三校生”招生考试。
3.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进行专业调剂。
4.各专业录取不定男女比例,不加试相关科目,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或降分调档录取。
5.外语语种要求:原则上为英语语种。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有入学后参加英语课程学习的思想准备。
6.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专业录取时学校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录取方法是:同批次投档中,按分数排序从高到低按志愿顺序进行专业录取。
8.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对服从志愿调剂的考生,根据成绩依次递补录取其它志愿。
9.录取过程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
10.凡被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期到校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入伍高校新生应在我校新生报到注册一周内与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11.已录取的考生可通过省级招办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亦可在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1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考生,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颁发证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同时上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电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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