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文理科。
一、专业类别
普通高校“专升本”按专业类别选拔,分别是:
1. 普通文科类:即除英语类、计算机类、艺体类、小语种以 外的文科专业;
2. 普通理工科类:即除英语类、计算机类、艺体类、小语种 以外的理工科专业;
3. 计算机类:即专业名称中含计算机、大数据、人工智能、 硬件、软件、网络、程序等字样的专业;
4. 英语类:即专业名称中含英语字样的专业;
5. 艺体类:即考生当年按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录取所属的专业;
6. 小语种类:即除英语类之外的其它外语类。各专科专业所属类别由生源院校具体明确。
二、考试科类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按文、理科两个大类组织考试。文、理科按考生就读高职(专科)专业当年招收时规定的科类性质确定, 由生源院校具体明确。文、理科兼收的专业由生源学校确定考试科类,且同校同专业同方向学生,其考试科类应相同。
报名时经生源学校及考生本人确定的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类, 作为考生参加考试和录取的依据。在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等环 节,均不得更改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类。
三、统考科目及分值
1. 文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2. 理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3. 小语种类考生不参加《大学英语》考试。
4. 各统考科目满分均为 1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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