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医卫职业技术*2023年招生章程
*章 总则
湘潭地区卫生学校报读方式:0731-8645 9938
微-信:hnmedu
*条 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国标代码为1284 6,湖南省招生代码4369。学校办学地址:校本部位于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邮编:4111 02;河西校区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路54号, 邮编:4111 00 。
第三条 我校是经湖南省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学制三年,毕业生符合条件者颁发经教育主管*审核、编号、网上注册的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为更好地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及各二级*(部)、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2021年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和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专业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等。
第五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招生工作常设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根据学校的招生工作方案,执行招生政策,完成全校招生工作计划制订;组织、培训招生宣传队伍;整合资源,落实招生计划;做好各种招生宣传资料的设计、印制等工作;加强与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密切联系,及时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反馈信息和提出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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