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卫生职业*招生计划
省份 | 计划人数 |
湖南 | 1223 |
山西 | 8 |
吉林 | 10 |
黑龙江 | 10 |
安徽 | 10 |
福建 | 10 |
江西 | 10 |
河南 | 10 |
湖北 | 5 |
广东 | 40 |
广西 | 20 |
海南 | 6 |
重庆 | 30 |
四川 | 40 |
贵州 | 50 |
云南 | 40 |
陕西 | 7 |
甘肃 | 7 |
长沙卫生职业*录取规则
长沙卫校升学政策、专业选择、专业录取分数线、报读方式(微信同步)189 7581 2724
1、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非平行志愿和平行志愿的省份分别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和105%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2、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几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几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几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平行第几志愿报考生源不足,*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行政管理*制定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
3、对于符合我院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分考生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护理专业(英语方向)、护理专业(日语方向)、护理专业(德语方向)按高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于享受生源地优惠政策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的考生,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提档。
5、除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外,其他专业男女生性别及比例不限。
6、报考*的考生限其参加*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所有专业无需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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